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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4月广州市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

发布时间:2025-06-12 来源:本网 字体:【

  2025年1-4月,广州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以下简称社零总额)3760.86亿元,同比增长4.0%。

  从行业结构看,批发和零售业零售额3357.43亿元,同比增长4.2%;住宿和餐饮业零售额403.43亿元,同比增长2.3%。

  从业态结构看,全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商品零售额1026.80亿元,同比增长12.5%,占全市社零总额的比重为27.3%。

  从类值结构看,全市限额以上企业在售的21个商品类别中,有15类商品累计零售额实现正增长。主要类值情况见下表:

主要类值情况

商品零售额(亿元)

同比增速(%)

粮油、食品类

213.22

12.4

饮料类

25.64

-34.9

烟酒类

32.83

-4.5

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

161.79

5.9

化妆品类

113.37

7.8

金银珠宝类

60.65

13.4

日用品类

111.71

7.1

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

82.33

6.4

中西药品类

172.88

2.1

文化办公用品类

81.91

47.1

通讯器材类

137.14

3.6

石油及制品类

126.50

-6.8

汽车类

326.89

-6.8


附注

  1.指标解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统计范围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企业(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企业(单位)进行抽样调查。按照国家统计制度规定,对2025年社零总额基数(2024年数据)进行调整,2025年社零总额增速为以调整后基数为计算依据的可比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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