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报表报送简要说明(2024年2月)
金融业报表主要指标解释
1.单位名称:单位名称指单位的全称,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名称或单位公章名称填报。
2.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发给的法定代码,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取第九位到倒数第二位(第十七位)。
3.营业收入:指企业(单位)在报告期内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转让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总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保险业企业该项根据保险费收入、资产管理费收入、中介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等项目汇总计算填列。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计算填列。
4.投资收益:指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根据“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项填列。若为投资损失,应在本项目金额前加“-”号。
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指企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根据“利润表”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填列,如为损失以“-”号记。
6.营业支出:指企业经营业务发生的各种支出的总和。营业支出的计算口径,要与营业收入的计算口径一致,营业收入中未包括的科目,营业支出中也不能包括。根据“利润表”中对应科目填列。
(1)*退保金:指保险企业原保险合同提前解除时按照约定应当退还投保人的保险费。根据会计“利润表”中的“退保金” 项填列。
(2)*赔付支出:指保险企业支付的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和再保险合同赔付款项。根据会计“利润表”中的“赔付支出”项填列。
(3)*摊回赔付支出:指保险企业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赔付成本。根据会计“利润表”中的“摊回赔付支出”项填列。
(4)税金及附加:指企业与营业收入有关的,应由各项经营业务分担的税金及附加。根据会计“利润表”中“税金及附加”的本年累计数填列。
(5)业务及管理费:指企业在业务经营和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根据会计“利润表”中的“业务及管理费”项填列。
(6)职工工资总额:指企业在报告期内支付给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全部工资,它反映企业本期累计应付的工资总额,而不是会计“应付工资”科目的余额。根据会计“应付工资”科目的本期贷方累计发生额填列,或根据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中“ 工资”项本期累计发生额填列。执行2006年《 企业会计准则》 的企业,根据“资产负债表”中“应付职工薪酬”项下“职工工资”的本期贷方累计发生额填列;或直接根据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中“职工工资”项本期累计发生额填列。
(7)职工福利费总额:指企业在报告期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开支的各项福利费用。根据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中“职工福利费”项本期累计发生额填报。
(8)劳动、待业、失业、养老、医疗保险费:指企业按规定标准向劳动管理部门和社会保险机构交纳的职工劳动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以及养老保险金等。无论该笔费用是从成本中开支还是从管理费中开支,均应列入此项。根据会计“管理费用”科目中的相关项目归纳计算填列。
(9)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指企业在报告期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和企业支付的职工住房补贴。不包括一次性住房补贴。支付给外籍及港澳台方人员的住房费用和补贴也包括在内。根据会计成本、费用中相关项目计算填列。
(10)工会经费、差旅费、会议费、公杂费、董事会费、取暖降温费、业务宣传费、监管费、上交管理费等均与会计费用同名科目同义。根据对应项填列。
(11)固定资产本年折旧:指对固定资产由于磨损和损耗而转移到产品中去的那部分价值的补偿。根据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中“固定资产折旧”或“折旧”项本期累计发生额填列。
(12)当年提取准备金:包括本年提取的坏帐准备、投资风险准备、呆帐准备及自营风险基金等。
(13)资产减值损失:指企业各项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根据“利润表”中的“资产减值损失”填列。
(14)其他业务成本:指未计入上述指标的营业支出(费用),根据“利润表”分析填列。
7.营业利润:指企业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利润。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直接填列。
8.应交增值税:指按照税法规定,针对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实现的增值额,企业在报告期内(2019年1-12月累计)应交纳的税金。
9.年平均职工人数:指企业12个月的平均人数相加之和除以12求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