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产负债
资产总计 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包括企业拥有的土地、办公楼、厂房、机器、运输工具、存货等实物资产和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等金融资产。资产一般按流动性(资产的变现或耗用时间长短)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其中流动资产可分为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等;非流动资产可分为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等。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总计”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流动资产合计 资产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应归为流动资产:(1)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出售或耗用,主要包括存货、应收账款等;(2)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3)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变现;(4)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交换其他资产或清偿负债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存货等项目。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流动资产合计”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应收账款 指资产负债表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应收工程款 指建筑业企业在报告期末向发包单位应收而未收的工程款。根据会计“应收账款—应收工程款”明细账对应科目填报。注意事项:(1)应收工程款中不包括质量保证金和工程款押金,一般纳入“其他应收款”;(2)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或保修金,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工程质量的资金。
预付账款 指企业按照购货合同的规定,预先以货币资金或货币等价物支付供应单位的款项。
存货 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或物料等,通常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以及周转材料等。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其中,“年初存货”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的年初余额数填报。注意“存货”具有实物形态,不属于无形资产,由于企业持有存货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出售,所以房地产开发企业购置的土地、尚未销售的商品房等均计入“存货”。
产成品 指企业已经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验收入库,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者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如果会计“资产负债表”列示“产成品”或“库存商品”项目,则根据其期末余额填报;或者,根据会计“产成品”或“库存商品”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减去为“产成品”或“库存商品”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等填报。
长期应收款 指企业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款项和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产生的应收款项。
长期股权投资 指企业长期持有,不准备随时出售,作为被投资企业的股东,按所持股份比例享有被投资企业权益并承担相应责任的投资。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长期股权投资”项目期末余额填报。
投资性房地产 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房地产买卖的差价),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固定资产原价 指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企业在购置、自行建造、安装、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某项固定资产时所发生的全部支出总额。根据会计“固定资产”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报。
(固定资产原价中的)房屋和构筑物 指产权属于本企业的所有房屋和构筑物,包括办公楼、仓库、宿舍等。根据会计核算中“固定资产原价”有关二级科目的期末余额数归并填报。
(固定资产原价中的)机器和设备 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的各种机器、设备。根据会计核算中“固定资产原价”有关二级科目的期末余额数归并填报。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指企业在报告期末提取的历年固定资产折旧累计数。包括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等的折旧费。根据会计“累计折旧”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报。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中的)本年折旧 指企业在报告期内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合计数。根据会计“累计折旧”科目的本期贷方累计发生额,或者会计“财务状况变动表”中“固定资产折旧”项的数值填报。若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可根据会计核算中《资产减值准备、投资及固定资产情况表》“当年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总额”项本年增加数填报。
固定资产净值 固定资产净值指固定资产原价(值)减去已提折旧后的净额。它反映企业实际占用在固定资产上的资金数额和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根据会计“固定资产净值”科目余额填报,未设置“固定资产净值”科目的,根据计算公式: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原价(值)-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填报。
固定资产净额 指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的金额。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或“固定资产净额”项目的期末余额填报。
使用权资产原价 指在新租赁准则下,企业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使用权资产原价指承租人持有的使用权资产的原价。
(使用权资产原价中的)房屋和构筑物 指承租人持有的符合使用权资产原价的房屋和构筑物,主要形式有作为居住使用的房屋,包括各种附属结构如车库等;以及除房屋以外的构筑物,如厂房、办公楼、基础设施等。
(使用权资产原价中的)机器和设备 指承租人持有的符合使用权资产原价的机器和设备,包括运输设备,用于信息、计算机和通信的机器,以及其他机器和设备。
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指企业作为承租人租入的房屋及构筑物或机器设备,在资产负债表中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累计计提的折旧金额。
(使用权资产折旧中的)本年折旧 指企业作为承租人租入的房屋及构筑物或机器设备,在资产负债表中计入“使用权资产”的当年计提的折旧金额。
在建工程 指企业用于新建、改建、扩建,或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大修理工程等尚未完工的工程支出。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在建工程”项目的期末余额填报;或者,根据会计“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报。
无形资产 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此处无形资产指无形资产净值,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无形资产”项目的期末余额填报。
土地使用权 指国家准许某企业在一定期间内对国有土地享有开发、利用、经营的权利。根据会计“无形资产”科目计算填报。
软件使用权 指企业无形资产项下核算的软件及软件使用权净值。
商誉 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由企业整体协同效应导致的、能为企业带来未来超额收益的不可辨认的无形经济资源。是核算期末,企业因合并、分立等事项,扣除商誉减值损失后最终的商誉期末价值。
负债合计 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包括银行贷款、借款、应付账款、应付职工工资、应付职工福利费、应交税金等企业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负债合计”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负债一般按偿还期长短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负债合计=流动负债合计+非流动负债合计;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负债包括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归为流动负债:(1)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清偿;(2)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3)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应予清偿;(4)企业无权自主地将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等项目。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流动负债合计”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应付账款 指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应付账款”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预收账款 指以买卖双方协议或合同为依据,由购货方预先支付一部分(或全部)货款给供应方,并且需要用以后的商品或劳务来偿付而发生的一项负债。
租赁负债 指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在租入资产确认使用权资产的同时确认租赁负债。无论经营租赁还是融资租赁均要在资产负债表列示,等于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
长期应付款 指企业承担的偿还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应付款项,如以融资租赁方式取得固定资产应付的租赁费等
非流动负债合计 指流动负债之外的负债。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非流动负债合计”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的“长期负债合计”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所有者权益合计 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又称股东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项目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实收资本 指企业各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资本(或股本)总额,包括货币、实物、无形资产等各种形式的投入。实收资本按投资主体可分为国家资本、集体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和外商资本。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下“实收资本”的期末余额数填报。
国家资本 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对企业形成的资本金。根据会计“实收资本”科目计算填报。
集体资本 指由本企业职工等自然人集体投资或各种机构对企业进行扶持形成的集体性质的资本金。根据会计“实收资本”科目计算填报。
法人资本 指其他法人单位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根据会计“实收资本”科目计算填报。
个人资本 指自然人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金。根据会计“实收资本”科目计算填报。
港澳台资本 指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金。根据会计“实收资本”科目计算填报。
外商资本 指外国投资者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金。根据会计“实收资本”科目计算填报。
(二)损益
营业收入 指企业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等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收入”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
主营业务收入 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所实现的收入。如果会计“利润表”列示“主营业务收入”项目,则根据其本年累计数填报;或者,根据会计“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本年各月贷方余额(结转前)之和填报,如未设置该科目,以“营业收入”代替填报。
土地转让收入 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国家规定在报告期转让已经开发的土地和未经开发的土地所得到的收入。根据会计“利润表”和相关核算资料计算填报。
商品房销售收入 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报告期售出商品房屋的收入,一次收款的,一次性全部计入销售收入,按合同规定分期收款的,可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分次计入收入。根据会计“利润表”和相关核算资料计算填报。
自持物业收入 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报告期内,对自持房屋以出租、作为服务业活动场所等不改变财产所有权方式进行经营所得到的收入。根据会计“利润表”和相关核算资料计算填报。
房屋出租收入 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报告期内,在不改变现有财产所有权关系的条件下,将企业的全部或部分房屋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所得到的租金收入。根据会计“利润表”和相关核算资料计算填报。
其他收入(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报告期内从事主营业务中除以上收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所得到的收入,包括配套设施销售收入、代建工程结算收入等。根据会计“利润表”和相关核算资料计算填报。
净服务收入 指企业各类经营活动所确认的营业收入中,单纯反映提供服务所获得的收入。不应包含经营或外包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等活动所确认的收入;也不应包含代收代付、代开票、代管代运货物价值、土地出让等带来的营业收入。根据会计“营业收入”明细账二级科目本年累计数分析填报。
营业成本 指企业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等生产经营活动发生的实际成本。“营业成本”应当与“营业收入”进行配比。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成本”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
主营业务成本 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所发生的成本总额。根据会计“主营业务成本”科目的本年各月借方余额(结转前)之和填报。如未设置该科目,以“营业成本”代替填报。
税金及附加 指企业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税法规定应缴纳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根据会计“利润表”中“税金及附加”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应负担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根据会计“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的本年各月借方余额(结转前)之和填报。如未设置该科目,以“税金及附加”代替填报。
其他业务利润 指企业经营除主要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实现的利润。根据会计“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本年各月贷方余额(结转前)之和减“其他业务成本”科目的本年各月借方余额(结转前)之和填报。如果未设置该科目,则填0。
销售费用 指企业在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等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建筑业企业销售费用指企业从事施工生产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应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维修费、展览费、差旅费、广告费和其他经费。房地产企业销售费用指企业在从事主要经营业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销售费用,包括转让、销售、结算和出租开发产品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会计“利润表”中“销售费用”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费用(或经营费用)”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
管理费用 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当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等。为了与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保持一致,“管理费用”不包含“研发费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会计“利润表”中“管理费用”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将会计“利润表”中“管理费用”项目本年累计数减“研究费用”项目本年累计数后填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以及未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企业,在会计“利润表”中“管理费用”项目的本年累计数的基础上,根据会计“管理费用”科目下的“研究费用”相关明细科目,将“研发费用”剔除后填报。
研发费用 指企业在新知识、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的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以及计入“管理费用”会计科目的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化支出主要包括研发活动的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的摊销费用、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其他研发活动相关费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会计“利润表”中“研发费用”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会计“利润表”中“研究费用”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以及会计“利润表”未列示“研发费用”或“研究费用”的企业,根据会计“管理费用”科目下“研究费用”明细科目的本期发生额,以及“管理费用”科目下“无形资产摊销”明细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分析填报。
财务费用 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
利息费用 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包括短期借款利息、长期借款利息、应付票据利息、票据贴现利息、应付债券利息、长期应付引进国外设备款利息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利息费用”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根据会计“财务费用”科目下“利息支出”明细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报,如果企业没有单独设立“利息收入”明细科目,应填报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后的净额。
利息收入 指企业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确认的应冲减财务费用的利息金额。包括非金融企业存款业务所确认的利息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利息收入”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填0。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根据会计“财务费用”科目下“利息收入”明细科目的本期发生额以正数填报,如果未设置该科目,填0。
资产减值损失 指企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损失以“-”号记。如果会计“利润表”未设置该项目,填0。
信用减值损失 指企业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减值准备所形成的预期信用损失。根据会计“利润表”中“信用减值损失”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损失以“-”号记。如果会计“利润表”未设置该项目,填0。
净敞口套期收益 指净敞口套期下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的金额或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转入当期损益的金额。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净敞口套期收益”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损失以“-”号记。如果会计“利润表”未设置该项目,填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指企业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衍生工具、套期保值业务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损失以“-”号记。如果会计“利润表”未设置该项目,填0。
资产处置收益 指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也包括在本项目内。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资产处置收益”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损失以“-”号记。如果“利润表”未设置该项目,填0。
投资收益 指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反映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根据会计“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损失以“-”号记。
其他收益 指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以及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计入其他收益的项目。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其他收益”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损失以“-”号记。如果会计“利润表”未设置该项目,填0。
营业利润 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利润。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利润”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根据会计“损益表”中“营业利润”项目、“投资收益”项目的本年累计数之和填报。
营业外收入 指企业发生的与日常营业活动无关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外收入”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根据会计“损益表”中“营业外收入”项目、“补贴收入”项目的本年累计数之和填报。
营业外支出 指企业发生的与日常营业活动无关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等。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外支出”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
利润总额 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是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利润总额为营业利润加上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金额,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利润总额”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
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由两部分组成: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当期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针对当期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应缴纳给税务部门的所得税金额,即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是指按照所得税准则规定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应有的金额相对于原已确认金额之间的差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会计“利润表”中“所得税费用”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根据会计“损益表”中“所得税”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
建筑业企业在境外完成的营业收入 指建筑业企业报告期内在国外及港、澳、台等区域所有经营活动的收入总额。本项是有境外施工或劳务输出业务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填报,填报时注意是外币的,要按照报告期末的人民币汇率折算填报。
点击下载:
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企业法人主要经济指标(611-3表).pdf
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企业法人主要经济指标(611-3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