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方法是什么?
(一)单位认定
文化产业单位认定是开展文化产业统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认定工作由国家统计局组织实施,依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所规定的行业范围,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中,按行业小类对全部年(定)报单位进行文化活动属性的甄别和认定。
(二)统计范围
非经济普查年份仅包括规模以上法人单位,规模以下法人单位的主要指标数据统一进行推算。
规模以上法人单位是指在分类标准所规定行业范围内,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或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企业(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的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的年营业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
经济普查年份则包括上述行业范围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三)调查方法和组织方式
国家统计局组织开展文化产业单位认定工作,并在最终认定结果的基础上,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综合统计制度》规定的统计范围,对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全面调查取得的数据进行过录、综合汇总和统一推算,生产出文化产业主要指标数据。全部数据经质量评估后通过联网直报平台反馈各地统计部门。
二、新业态特征明显的16个行业小类包括哪些?
包括广播电视集成播控,互联网搜索服务,互联网其他信息服务,数字出版,其他文化艺术业,动漫、游戏数字内容服务,互联网游戏服务,多媒体、游戏动漫和数字出版软件开发,增值电信文化服务,其他文化数字内容服务,互联网广告服务,互联网文化娱乐平台,版权和文化软件服务,娱乐用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可穿戴智能文化设备制造,其他智能文化消费设备制造等16个行业小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