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曾在多个场合引用“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这句典故,“变”即是创新的过程,蕴藏着无限生机。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对于任何企业而言,现在所保持的优势都只是暂时的,唯有通过源源不断的创新,才能保持长盛不衰的发展。“十三五”以来,我市企业创新活力不断增强,实现创新的企业比例和企业家对创新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升,虽处“疫情”逆境之中,仍展现强大创新能力。
一、广州企业创新[1]情况
(一)疫情难挡创新韧劲,创新活力冲高回落
“十三五”期间,我市企业创新情况良好,“新冠”疫情暴发之前,开展创新活动的企业比重稳步升高,开展创新活动的企业[2]从2016年的35.8%增长至2019年的45.5%,提高9.7个百分点,年均提高3.2个百分点,“新冠”疫情暴发后,2020年下滑至40.9%,虽下降4.6个百分点,但仍高于2018年0.2个百分点。成功实现创新的企业比重也呈现相同的趋势,从2016年的31.0%上升至2019年的42.6%,年均增长3.9个百分点,实现创新的企业已超过四成,而2020年则下滑至38.3%,下降4.3个百分点,回落至2018年(39.7%)的水平(见图1)。
图1 2016年至2020年企业创新情况
(二)创新费用增长迅速,总量接近千亿
创新费用是反应企业对创新投入程度的重要指标,从总量来看,企业创新费用在“十三五”期间逐年提高,未受到“新冠”疫情影响,从2016年的397.45亿元上升至2020年的985.38亿元,年均增长19.9%。2020年由于创新费用的汇总口径发生变化,出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从创新费用投入方向来看,主要集中在研究与实验发展(R&D),超五成的创新费用投向于企业的R&D活动,2020年R&D活动经费支出占创新费用的比例占52.2%。其次是获得机器设备和软件经费支出(41.7%),而从外部获取相关技术经费支出占比最少,2020年仅为6.1%(见图2)。
图2 2016年至2020年企业创新费用情况
(三)各区创新率八升三降,总体稳中有增
2020年,从化区、花都区和黄埔区位列成功实现创新率的三甲,成功实现创新的企业比重分别为50.2%、47.7%和45.6%。“十三五”期间,增城区(33.8%)成功实现创新的企业比重上升最快,提高19.5个百分点。荔湾区(28.2%)成功实现创新的比重下降较为明显,下降5.2个百分点。从化区(50.2%)排第1名,是全市唯一成功实现创新的比重超过50%的区,与第2名花都区相比,成功实现创新的比重仍有2.5个百分点的优势。番禺区(40.6%)排名上升最快,成功实现创新的比重提高19个百分点,从第9名上升至第5名。黄埔区(45.6%)从第1名滑落至第3名,成功实现创新的比重下降1.5个百分点。南沙区(38.7%)成功实现创新的比重下降1个百分点,排名从第3名下降至第7名(见表1)。
(四)设备制造与软件信息服务业创新势能强劲
2020年,工业、建筑业和服务业[3]企业成功实现创新的比例分别为61.3%、38.9%和31.2%,在“十三五”期间均实现增长,分别提高18.8个、4个和5.1个百分点。工业企业实现创新的能力最强,成功实现创新率和增速均高于建筑业和服务业企业。建筑业和服务业企业成功实现创新的比例增长较为缓慢,且两者之间的差距在不断缩小。细分行业中类来看,“仪器仪表制造业”(86.9%)和“专用设备制造业(85.3%)”是全市成功实现创新的比例最高的行业,而且在“十三五”期间的提升幅度均超过了20个百分点。医药制造业(76.7%)保持相对稳定的创新实现率,未发生大程度的波动。“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76.8%)”、“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76.0%)”和“互联网和相关服务(62.4%)”也是全市成功实现创新的比例较高的行业,“研究和试验发展(72.1%)”创新实现率也再创新高。
二、广州企业创新特点
(一)疫情影响有限,创新情况未来可期
基于“新冠”疫情的影响,我市企业2020年的创新情况虽有所回落,但从企业家对创新重要性认识、创新活动未来规划和疫情对创新的影响来看,我市企业创新情况未来可期。2020年,有35.9%的企业家认为创新对企业起了重要作用,相对2016年(23.3%)提高12.6个百分点。有52.5%的企业家已为今后几年的发展制定了创新规划,高于2016年(43.3%)9.2个百分点。从规划的方向来看,有49.2%的企业是“增加创新投入,提高企业竞争力”。从技术创新活动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来看,有55.0%的企业家认为“新冠”疫情对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无影响,有18.0%的企业家认为以消极影响为主,消极影响主要体现为“延长原有技术创新项目周期”,其次是“缩减原有技术创新项目资金投入规模”。
(二)各类创新实现率均提高,企业认为营销创新影响最大
2020年,全市产品(服务)创新、工艺(流程)创新、组织(管理)创新和营销创新的实现率分别为18.9%、19.7%、24.6%和23.5%。分别比2016年提高1.8、2.4、2.7和3个百分点。“十三五”期间,全市企业四种创新实现率均实现上升,企业生产、经营和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创新实现情况差距呈现拉大后再缩小的情况,发展较为均衡,但技术创新[4]显著低于非技术创新,反映了企业技术创新意愿要低于非技术创新意愿的情况。在开展了创新活动的企业中,有35.8%的企业家认为营销创新对企业的发展影响最大,较2016年提高13.8个百分点。只有28.0%的企业家认为产品创新对企业的发展影响最大,较2016年下降13.3个百分点。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叠加“新冠”疫情的影响,我市企业更加注重于产品的销售环节,营销创新的实现率一直保持较高水平(见图3)。
(三)独立研发仍是主流,合作开发渐成趋势
2020年,从企业创新活动的开展形式来看,独立研发、合作开发、适应性改进和委托开发等创新形式并存,在开展创新活动的企业中,有进行独立创新和合作创新的企业分别占开展创新活动企业的比例为51.3%和49.4%。与2016年相比,分别提高4.1和5.5个百分点。在各类合作主体中,与高等学校开展创新合作的企业比例为31.1%,与研究机构开展创新合作的企业比例为15.4%。在与其他类型的主体合作中,“客户或消费者”(44.4%)是最主要的合作伙伴,与“设备、原材料、组件或软件供应商”(40.0%)合作次之,与集团内其他企业(33.5%)合作排第三。
(四)创新成功的关键要素是人,优惠政策效果彰显
2020年,影响企业创新获得成功的因素中,排名前四的因素里面有三项与人有关,而且认同度接近八成。企业家对“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高素质的人才”、“企业内部的激励措施”和“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等四个因素的认同度分别为81.6%、81.0%、78.9%和78.7%。与2016年相比,影响创新成功的前三个影响因素依旧排名前三,但冠亚军位次互换。“十三五”期间,影响创新成功的因素中上升最快的前三个因素分别为“优惠政策的扶持”、“可信赖的创新合作伙伴”和“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分别较2016年上升8.4、7.6和7.4个百分点。
三、存在问题
(一)创新成功率有待提高
2020年,我市开展创新活动的企业所占比重为40.9%,成功实现创新的企业所占比重为38.3%,两者相差2.6个百分点,说明仍有一部分企业开展了创新活动,但并未成功实现创新,虽然这个差距从2016年的4.8个百分点下降至2.6个百分点,但仍有进一步下降的空间。
(二)人才、资金和技术信息仍是三座大山
从阻碍企业开展产品或工艺创新活动的因素来看,企业家选取最多的是“缺乏人才或人才流失”,占27.6%。其次是“创新费用方面成本过高”,占23.4%。第三是“缺乏技术方面的信息”,占15.5%。“十三五”期间,阻碍技术创新的这三座大山并未被逾越,影响程度反而提高,这三大影响因素分别较2016年提高5.4、4.9和3.9个百分点。
(三)政策普惠性有待增强
从有关政策对企业开展创新活动的影响程度来看,除“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外,其余政策中企业选择效果不明显或未享受的比例均超过五成。政策效果不明显或未享受比例最高的三个政策分别是“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83.5%)”、“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收入免征增值税和技术转让减免所得税优惠政策(77.0%)”和“企业研发活动专用仪器设备加速折旧政策(70.2%)”。从效果不明显或未享受的原因来看,不具备享受政策资格的企业占比最高,在各项政策中都超过了50%,最高达到79.5%(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其次是不知道政策的企业,占比从5.6%至24.9%不等。
四、相关建议
(一)打造人才体系,积蓄人才力量
人才是创新活动的实际实施者,只有拥有各类丰富的人才,企业开展自主创新可能性才能得到量和质的提高。一是要根据我市产业结构,以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为重点,以项目对接引进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领军型人才和学科带头人,积极打造科技创新团队。二是要进一步优化和落实人才服务保障政策,切实提高科技创新人才的工资待遇,解决子女就学、医疗、住房等方面问题,给予创新人才归属感和获得感。三是要强化基础型技能人才培养。发挥我市高等教育的优势,带动优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专业布局,瞄准市场需求,开设与我市经济和产业发展匹配紧密的重点专业,为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培养更多基础型技能人才。
(二)多种渠道融资,发挥资本力量
资金是创新活动的粮食,只有充足的资本支撑,企业才能毫无顾虑的开展创新活动。一是要运用好各类金融财政政策,用好信贷资金、贷款贴息、科技保险、引导基金和种子基金等金融工具,引导社会资本带动科技创新发展。二是发挥各类金融主体的力量。运用各类金融主体和各种杠杆,促进有限资金的高效配置,拓宽社会资本参与科技创新的渠道。三是完善金融服务机制,积极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以及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
(三)完善政策体系,深化“放管服”改革
政策是创新活动的助推器,科学、合理、符合产业现状且行之有效的政策,才能将政策的效果发挥到极致。一是完善企业创新的政策体系。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科技创新发展的相关政策,根据我市实际情况,补充出台与国家和省相配套创新政策,形成行之有效的科技政策体系。二是要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化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加速折旧等各类优惠政策的审批流程、办理手续。三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开展政策宣讲、业务培训、提供科技服务、新媒体等形式来加强宣传力度,帮助企业理解和运用各类优惠政策,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发展。
[1]指企业推出了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产品或工艺,或采用了新的组织管理方式或营销方法。此处的“新”是指它们对企业而言必须是新的,但对于其他企业或整个市场而言不要求一定是新的。具体包括:产品(服务)创新、工艺(流程)创新、组织(管理)创新和营销创新。
[2]本文所指的企业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特一二级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
[3]本文的服务业包括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
[4]产品(服务)创新和工艺(流程)创新合称技术创新,组织(管理)创新和营销创新合称非技术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