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统计局贸易外经处
4月份,广州市消费品市场继续回升。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5.5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3%,为今年以来单月最快增幅。1-4月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92.81亿元,同比增长10.0%,增幅同比回落7.0个百分点,但比一季度增幅快1.8个百分点。
4月份我市消费品市场运行主要特点:
1.消费品市场增速加快。受金融危机等因素的影响,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当月增速自2008年9月以来呈逐月回落态势,至今年2月份增速回落到最低点。3月份增速出现回升迹象。4月份,由于清明“小黄金周”逐渐成为广大市民春季购物休闲的选择,加上4月下旬我市开展“广佛春季欢乐购物节”、“广佛美食,欢乐同行”等系列大型商业促销活动,我市各大商家紧紧抓住这良好商机,纷纷加大促销力度,有效地推动了市场消费,使我市消费品市场继续呈回升之势。4月份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285.5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3%,增速同比虽下降4.6个百分点,但比上月增速快5.5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后,实际增长20.1%,同比加快7.9个百分点。
2.县及县以下零售额增速比城区快。4月份,全市县以上城区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为265.88亿元,同比增长15.0%,增幅同比回落6.8个百分点,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3.1%;县及县以下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为19.65亿元,同比增长19.5%,增幅同比提高21.1个百分点,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为6.9%。县及县以下消费品零售额增幅比城区快4.5个百分点。
3.限额以下企业及个体户零售额增长较快。4月份,我市消费品市场继续回升主要是限额以下企业及个体户零售额增长较快拉动所致。全市限额以上企业实现零售额111.56亿元,同比增长7.6%;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由上年同月的41.9%下降为39.1%,下降2.8个百分点。限额以下企业及个体户实现零售额173.97亿元,同比增长20.8%,比限额以上企业增速快13.2个百分点;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由上年同月的58.1%提高为60.9%,提高2.8个百分点。限额以下企业及个体户零售额增长快,主要原因是限额以下企业及个体户多是从事日用品类等日常消费品的销售或经营中、低档的餐饮业,消费的人群较稳定,因而零售额保持稳步增长。
4.住宿餐饮业增速快于批发零售业。4月份,全市批发零售业实现零售额237.23亿元,同比增长14.7%,增速同比回落3.4个百分点,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3.1%;住宿餐饮业实现零售额48.30亿元,同比增长18.1%,增速同比回落11.8个百分点,但比批发零售业增速快3.4个百分点。
5.日用品类、化妆品类销售增长快。4月份,在我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有发生零售额的20个商品类别中,有13个商品类别的零售额同比增速较一季度快,其中增长较快的是:日用品类增长28.3%,化妆品类增长24.7%,五金、电料类增长19.4%,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15.8%。降幅较大的商品类别是:家具类下降7.4%;体育、娱乐用品类下降5.2%。
执笔:梁树佳
审核:钟炳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