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登录
  • 无障碍

  • 微信

    • 关注•广州统计微信公众号
  • 手机版

    • 关注 · 广州市统计局网站
  • 长者助手

  •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统计业务 > 统计信息

2024年1-6月广州市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

发布时间:2024-07-29 来源:本网 字体:【

  2024年1-6月,广州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以下简称社零总额)5601.55亿元,与上年同期持平。

  从行业结构看,批发和零售业社零总额5123.50亿元,同比下降0.3%,住宿和餐饮业社零总额478.05亿元,同比增长3.0%。

  从业态结构看,全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商品零售额1411.31亿元,同比增长2.3%,占全市社零总额的比重为25.2%。

  从类值结构看,全市限额以上企业在售的21个商品类别中,有11类商品累计零售额实现正增长。主要类值情况见下表:

主要类值情况

商品零售额(亿元)

同比增速(%)

粮油、食品类

280.86

9.8

饮料类

64.03

10.3

烟酒类

48.13

9.9

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

227.41

1.3

化妆品类

168.14

21.1

金银珠宝类

76.17

6.5

日用品类

169.27

2.4

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

121.93

-12.1

中西药品类

259.13

6.2

文化办公用品类

87.99

-3.7

通讯器材类

199.83

-11.7

石油及制品类

195.38

-4.7

汽车类

522.12

-15.4

  附注

  1.指标解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统计范围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企业(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企业(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4.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2019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行了修订,2020年增速根据修订后基数进行计算。


附件下载
相关稿件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