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抓好入户登记质量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11-10 17:15:50
各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11月5-8日,广州市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率队赴全市11个区督导入户登记工作。从市人普办督导检查组工作情况以及平台汇总数据来看,入户登记工作仍存在未严格落实真入户要求、未严格遵守普查工作制度等薄弱环节,部分普查机构组织领导与执行力度不到位,在责任传导与工作落实的过程中未能打通“最后一公里”,导致上级要求无法全面、完整地传达至一线普查员。为切实抓好登记质量,确保入户登记全覆盖、普查数据高质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数据质量第一的意识
在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不懈努力下,截至11月10日上午9点,我市上报户数比例已逾9成,短表登记进度名列全省前列。在这一形势下,部分地区普查人员开始出现松懈心理,对普查数据质量缺乏应有的重视。这种“只盯进度,不重质量”“只求做完,不求做好”的做法,将会给后期工作埋下隐患。各级普查机构要始终坚守数据质量底线,牢固树立数据质量优先的意识,认真核查漏人漏户现象,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二、切实增强基层普查力量
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一些地区之所以出现不入户照抄资料的违规行为,与其“两员”数量不足有密切关系。各地要加强基层普查力量配备,确保“两员”数量与实际工作量相匹配。因“两员”数量不足引起不能按时、按质完成登记任务,将会受到问责和追责,各级普查机构务必高度重视。
三、进一步做好“两员”管理工作
目前,部分地区存在普查队伍不稳定、“两员”流动性较大等问题。各级普查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两员”的管理工作,对于新增普查员,要及时做好业务培训和指导,确保其熟练掌握工作内容、方法和填表要求、小程序操作要领,经考核合格才能上岗;对于离职普查员,要及时取消登记权限,移交相关行政资料,并做好工作交接。
四、严格遵守普查工作制度,落实真入户要求
时刻提醒普查人员严格遵守普查工作制度,坚决杜绝不入户、不与住户联系直接照抄行政记录等情况发生,严防系统性缺漏和系统性作假。利用国家数据管理平台做好普查员异常行为监测,严控住户信息填报时不在本小区范围内、入户时间间隔低于3分钟、短时间密集登记上报多户、两天内完成所有住户数据上报、非正常工作时间(晚11:00-早9:00)上报等情况,对因特殊原因造成上述现象的要记录在工作日志中。
五、做好“空房”和户口待定情况的核实工作
“空房”是七人普入户登记质量监控的重点内容,各区要充分利用水、电等大数据资料,加强对“空房”和户口待定情况的核实,组织业务人员加强对“空房”比例高地区的实地质量抽查,确保已上报的“空房”是没有人居住,同时也没有户籍人口,对有用电记录的空户和有身份证号码的户口待定情况必须一一核实。
六、做好自主填报内容的修改工作
各级普查机构要组织人员对自主填报存在的错漏情况做好登记,待11月16日国家开放权限后统一进行修改。
七、做好特殊人群和复杂地区的登记工作
目前,我市入户登记工作已进入攻坚期,好做的工作、好登的人口都已完成,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要强化担当担责、攻坚克难的意识,着重做好集体户、全体外出户、出生人口、死亡人口、港澳台和外籍人士等特殊人群以及医院、学校、部队大院、公寓等复杂地区的登记工作,确保应登尽登、不漏一人。
八、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机制
各级普查机构要充分利用空户与用电数据比对、登记情况与行政资料比对、随机抽检、后台监测、实地检查等质量控制办法,建立健全“动态监测、各级通报、及时反馈、下沉督导、推动解决”的质量管理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动态监测机制。要充分利用数据管理平台的进度、汇总、审核等功能对流动人口、出生、死亡人口的登记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了解流动人口登记的不平衡情况,认真落实行政资料中出生、死亡人口分解到户的工作,主动核实出生、死亡登记结果少于行政资料,身份证号填写18个1比例过高、一人一户比例过高等情况,加大对人口登记结果仍然为0的普查小区的监控力度,督促及时开展登记工作。二是强化各级通报制度。建立“一日一通报”机制,对于平台监测到的或上级反馈的质量问题,以及其他地区的工作经验,要及时传导到普查队伍的“神经末梢”,确保一线普查人员知悉情况、行动有方。三是及时反馈核查解决情况。对于市、区人普办下发的各类查询清单,普查指导员必须会同普查员及时核实反馈,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四是持续开展工作巡查。加大对进度慢、工作薄弱地区的督导力度,实现普查小区督导全覆盖,协调、推动各类问题解决,确保全市按时按质完成登记任务。
广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