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通告》发布的背景是什么?
答: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对于全面摸清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准确把握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特征,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从2024年1月1日起,普查登记工作将全面开启,普查登记对象是在我市辖区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样本个体经营户。
问:《通告》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答:《通告》提醒,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普查登记工作于2024年1月-4月开展。普查对象需积极配合普查人员准确采集相关信息,不得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的目的,将依法进行保密。
问:《通告》有相关法律依据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请普查对象积极配合普查工作,及时填报普查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或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经济普查资料的普查对象,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问:如果我是个体经营户,我必须参加普查登记吗?
答:对于个体经营户,普查登记阶段采取抽样调查的方式进行登记。如果您所经营的个体经营户被抽中,届时将有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的普查人员上门采集普查表信息,请您积极配合普查人员准确采集相关信息。特别提醒,普查不收取任何费用。
问:如果我是单位法人,我必须参加普查登记吗?
答:是的。普查登记对象包含我市辖区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请您准备好相关经营证件和与经济普查有关的会计、统计和业务核算等原始资料,届时将有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的普查人员上门采集普查表信息。
问:市场监管局有企业登记资料,税务局有经营数据,为什么还要进行经济普查?
答:经济普查既包括市场监管、税务两个部门的管理对象,还包括除此之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各类社会团体和未注册登记的个体经营户;此外还要根据企业经营状况,摸准摸清经济发展状况、产业结构、工业产品产量、资产负债等方面的情况,需要进行资料更新、实地核实、全面调查。
问:如果我对《通告》有疑问,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问题,我该怎样联系工作人员?
答:如对《通告》有任何疑问,或工作中遇到普查机构或普查人员有违法或损害普查对象利益的情况,请及时向广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投诉(联系电话:020-83126357、020-83126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