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负责人:
根据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系统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维护与使用管理办法》和广州市《基本单位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为及时掌握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变动情况,为市委市政府掌握我市产业结构、布局和发展状况,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参考,我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23年一季度基本单位调查核实工作。
你单位为广州市基本单位调查核实对象,请按所在地统计机构的要求,配合提供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件以及最新一期财务报表。所在地统计机构工作人员将凭工作证件(或广东智能普查电子证件,见附件)实地上门,通过广东智能普查微信公众号“扫码读数”功能扫描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二维码,获取你单位基本信息,并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核实、补充主要业务活动、运营状态、从业人数、单位位置等信息。
对于无法使用“扫码读数”功能完成数据采集的单位,可登录市统计局官网资源下载处下载、填报纸质《法人单位基本情况》(MLK101-1表)或《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MLK101-2表),报送至所在地统计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调查对象应如实申报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迟报、拒报,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违者按有关法律追究其责任;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你单位所填报的资料,只供各级统计部门使用,不作为政府其他部门检查和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请放心填报。
对你单位的支持和配合,我们表示衷心感谢!祝你单位事业发展蒸蒸日上!
调查核实相关信息可登录广州市统计局网站查询。如需咨询或建议,请拨打所在地统计机构查询电话:
荔湾区81876871 越秀区83262822 海珠区34384848
天河区38624334 白云区36305049 黄埔区82378455
番禺区84619622 花都区36899069 南沙区39053709
从化区87926158 增城区82713116
广州市统计局
2023年2月
附件:
广东智能普查电子证件(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