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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统计局关于审计整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17 来源:本网 字体:【

  2021年2月2日至4月23日,广州市审计局对我局主要领导同志2016年12月至2019年5月任职期间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我局于2021年6月25日收到广州市审计局送达的《审计报告》(穗审委办经责报〔2021〕13号)和《审计发现其他问题的整改函》(穗审经责函〔2021〕108号)。审计报告肯定我局基本能贯彻党和国家的统计政策,较好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发挥了统计决策参考作用。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我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分析,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了整改。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

  (一)关于原广州市统计咨询中心购置办公用房未履行报批程序的问题

  1.已完成整改。

  2.该办公用房在原广州市统计咨询中心机构改革后,经市财政局审批同意后,无偿划拨给广州市统计监测中心(广州市统计发展中心)管理,已经在广州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系统进行登记,接受市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相关管理规定对国有资产进行规范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下属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提高全局干部对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力。

  (二)关于原广州市统计咨询中心部分宣传品出入库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1.已完成整改。

  2.审计指出存在问题后,我局组织对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完善调查宣传品的管理。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将继续严格执行《广州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管理,明确岗位职责权限,强化对配置、使用和处置等关键环节的管控设置。专人负责管理,做好“进销存”台账登记。

  (三)关于未定期完成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的问题

  1.已完成整改。

  2.针对审计报告指出我局在2017年至2018年没有按照要求定期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问题。我局已经完成对该问题的落实整改,自2020年起,每年均对固定资产开展盘点清查。我局将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感、管理意识和工作水平。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积极落实资产管理监督责任。

  二、《审计发现其他问题的整改函》提出的问题

  (一)关于无偿提供物业给国有企业的问题

  1.已完成整改。

  2.针对整改函指出的问题,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与广州市统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统计师事务所)沟通,要求统计师事务所腾退我局物业,经协调,统计师事务所已于2021年9月30日腾退了所有办公场地。

  (二)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已完成整改。

  2.针对“数据采集终端设备账、实不符”的问题,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组织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对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购置的数据采集终端设备进行全面了清理,落实专人管理。

  针对“5245件办公资产未按规定落实到人”的问题,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局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增派1名同志专职负责固定资产管理,明确了每项资产的使用人和管理人。

  广州市统计局

  2022月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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