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负责人:
根据国家统计局《全国基本单位名录更新制度》和《基本单位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21年二季度新增基本单位调查核实工作,及时掌握全市企事业机关等单位的变动情况,为市委市政府掌握我市产业结构、布局和发展状况,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参考。
你单位为广州市基本单位调查核实对象,请按所在地统计机构的要求,提供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件以及2021年第二季度财务报表。所在地统计机构将通过“扫码读数”方式采集单位信息。统计机构工作人员持手机,通过“广东智能普查”微信公众号的“扫码读数”功能,扫描调查对象营业执照二维码,获取单位基本信息,根据调查对象实际情况,核实、补充完整主要业务活动、运营状态、从业人数等信息,定位单位位置信息。
对于无法使用“扫码读数”功能完成数据采集的,调查对象可填报《法人单位基本情况》(MLK101-1表)或《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MLK101-2表),报送至所在地统计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调查对象应如实申报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迟报、拒报,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违者按有关法律追究其责任;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你单位所填报的资料,只供各级统计部门使用,不作为政府其他部门检查和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请放心填报。
对你单位的支持和配合,我们表示衷心感谢!祝你单位事业发展蒸蒸日上!
调查核实相关信息可登录广州市统计局网站查询。如需咨询或建议,请拨打所在地统计机构查询电话:
荔湾区81876871 越秀区83262822 海珠区34387819
天河区38624334 白云区86187379 黄埔区82378455
番禺区31129134 花都区36899069 南沙区39053709
从化区87926158 增城区82713116
广州市统计局
2021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