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挖掘广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下称“四经普”)资料的使用价值,准确及时反映广州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广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市经普办”)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课题研究工作,邀请相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及其他具有研究条件的机构和组织等进行“四经普”资料的开发应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题目
投标单位可根据研究专长申报以下课题:
1.广州市经济新动能发展研究
2.广州市新经济发展路径研究
3.广州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
4.广州市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研究
5.广州市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研究
6.广州市在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协同发展中的角色研究
7.广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研究
8.广州市民营经济发展研究
二、投标要求
1.投标单位要求。本次招标不对个人,投标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对相关行业或领域的研究经验和能力。申报单位是单位联合体的,其中每个单位都应符合上述条件。
2.课题负责人要求。课题负责人应持有副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相关领域的研究能力和成果,对广州市市情比较熟悉,并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承担课题研究。课题组成员应具备相关课题研究经验。
3.申报数量要求。每个投标单位可以成立多个课题组,每个课题组可以申请1-3个课题。
三、研究要求
1.研究论证要求。课题的研究论证必须充分利用“四经普”数据,做到立足广州实际,对标新时代发展要求,剖析广州经济社会现状和存在问题。课题研究方法要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横向和纵向对比相结合的原则,要求研究重点突出,论述过程完整,研究结论清楚,据此提出的解决方案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和实操性。
2.课题验收要求。2020年7月前,受委托单位以研究报告的形式提交初步成果,并根据市经普办意见修改完善;2020年9月前,完成研究报告修订稿并通过专家组验收,最终报告字数应不少于5万字。
3.知识产权归属。研究过程中使用的普查数据及研究成果归市经普办所有,研究报告经评审后编入《广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分析汇编》。未经市经普办同意,受委托单位不得私自公布课题成果,或将普查数据挪作他用。
四、经费预算
每项课题委托费用最高限价10万元整。
五、招标安排
(一)投标单位须如实填写《广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委托开发课题申请书》(附件),并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2019年11月28日前)将《申请书》电子版和纸介质(一式五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市经普办(以邮件发送时间和邮戳时间为准),邮件名称和邮寄信封上请写明“经普研究课题招标申报”。
(二)市经普办将对投标单位的课题申请方案和研究力量进行评审,择优确定立项单位,并于2019年12月底前下达课题中标通知书。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婵玉
电话:020-83126370
传真:020-83126369
Email:linchanyu@gz.gov.cn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市政府大院1号楼四楼
邮编:510030
广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