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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03 来源:广州市统计局普查中心 字体:【

穗统字〔201844

各区统计局: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省情省力调查和市情市力调查。经济普查将全面摸清经济社会发展的家底,系统掌握新兴产业和各类单位基本情况、主要产品产量与服务活动,所获取的翔实资料将客观反映五年来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意义重大,责任重大。为确保经济普查顺利实施,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赢得社会支持配合尤为重要。各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国统办综合字(201828和《关于做好我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粤统办字(201841精神,加强普查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安排,明确目标任务,创新方式方法,确保宣传实效。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充分认识做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经济普查宣传工作。各级经济普查机构要加强对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领导责任,认真研究部署普查宣传动员,指定专人负责宣传工作的组织、策划和实施,加强对基层普查机构宣传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宣传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创新方法,有的放矢

结合新时期社会宣传动员的新形势和新特点,创新普查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注重宣传内容和宣传产品的开发创新,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户外广告等媒介以及各部门信息平台、对外窗口的作用,形成相互补充配合、传播效果叠加的良好局面。精心做好普查准备、单位清查、现场登记、数据发布等重要时间节点宣传工作的组织策划和安排。坚持正面宣传导向,聚焦普查对象,宣传普查意义和法律法规,争取支持配合;聚焦普查内容,宣传普查重点和要求,夯实工作基础;聚焦普查队伍,宣传普查人员敬业奉献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形象。

三、加强协调,营造氛围

各级经济普查机构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协作,争取支持,请其协调主流媒体配合开展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特别是对重要时点和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加强与媒体沟通合作,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参与经济普查的宣传报道,提升宣传效果;及时向媒体通报普查重要进展,组织媒体深入基层和普查现场,通过重要阶段、重要时点、重大活动的媒体宣传,讲好普查故事,形成理解普查、重视普查和支持配合普查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上下联动,注重实效

市统计局制定了《广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主要安排》(见附件),供参照执行。随后陆续制作和下发经济普查宣传片、公益广告、宣传海报等宣传物品。各区要按照国务院、省和市经济普查工作的统一部署,积极参与各项全局性宣传活动,并充分发挥自身宣传优势和特色,因地制宜地做好普查宣传工作。

附件:广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主要安排

广州市统计局

201882

附件

广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主要安排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新时代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省情省力调查和市情市力调查。按照国务院、广东省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有关要求和安排,为赢得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营造良好舆论环境,高质量做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现拟定宣传工作主要安排如下:

一、普查准备阶段(2018年底前)

结合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要求和特点,制作和下发宣传产品,为后续各阶段宣传工作打好基础。配合各阶段普查准备工作的进展,陆续推进宣传活动,重点围绕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前准备工作,将宣传推向高潮,努力营造家喻户晓、社会各界支持和配合的良好社会氛围。

1.下发《关于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8月),制定我市经济普查宣传工作主要安排。

2.转发《形象视觉识别设计手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手册》等资料(8月),为各级开展普查宣传提供参照。

3.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发文(9月)。与市委宣传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强调普查宣传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对普查宣传工作的职责任务,以及我市普查宣传工作的内容和要求,提升宣传工作力度。

4.印制、下发经济普查宣传海报和宣传标语等宣传物品(9月)。

5.跟进宣传项目公开招标事宜,联系有关部门落实公交车车身、户外墙体、写字楼梯间框架、地铁电视、公交候车亭等广告媒体(9月前)。

6.利用市统计局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8-12月)。在市统计局内、外网建立经济普查网页,在市统计局微博、微信公众号开辟经济普查专栏。发布普查信息、工作进展、普查知识以及各类宣传产品,解答社会关注的问题等;开展线上专题活动,以图片、文字、动画、漫画等方式记录经济普查期间发生的点滴故事,展现普查人的工作风貌。组织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共同刊发,联动扩大宣传效果。

7.市、区召开经济普查宣传工作会议(9月)。传达国家和省、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文件精神和任务要求,部署单位清查前的宣传工作,协调各级各部门统一行动,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为单位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打好基础。

8.组织媒体进行宣传报道(8-12月)。联系主流媒体刊发有关经济普查报道和采访稿件,及时报道经济普查工作进展和重大事项,提升经济普查的影响力。在清查期间或结合今年统计开放日,组织市属主要媒体深入普查一线,零距离接触经济普查,跟踪报道普查准备进程,报道各地普查工作动态。

9.播放经济普查宣传片(8-12月)。在市属电视台、主流媒体网站、广州地铁电视、写字楼梯间LED屏等播出由国家、省制作的经济普查宣传片。

10.下发《致普查户一封信》和《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告》(8-11月),供各级开展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使用。

11.利用短信平台向普查对象发送宣传短信(9月和12月)。在短信中告知普查对象开展经济普查的目的和意义,以及实施单位清查及普查登记的时间和内容。

12.充分发挥各部门优势与力量,协调相关部门通过其对外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短信平台、服务窗口等开展普查宣传(8-12月),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认识。

13.布置全市经济普查宣传环境(12月)。在公共宣传栏、酒店、宾馆、写字楼、商业场所等重点区域的显眼位置张贴、悬挂各种宣传画、宣传标语等宣传资料,并进行定期维护,确保宣传资料的清晰完整。

14.开展经济普查宣传月活动(12月)。12月为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月,在此期间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将宣传工作推向高潮,为即将开展的现场登记提供舆论支持。举办宣传月启动仪式,邀请有关领导出席,邀请媒体到场进行宣传报道。联系市属主要媒体刊发评论员文章或新闻稿件,联系市属电视台制作经济普查特别节目。

二、现场登记阶段(20191-5月)

继续营造经济普查的社会氛围,做好普查登记过程中的宣传、解释工作,保证上门登记工作顺利进行。侧重对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对虚报、瞒报、迟报、拒报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曝光,提高普查对象的配合度。

1.在普查登记首日,请市领导和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到普查登记现场考察工作情况,并看望普查工作人员。各级普查机构负责人要现场指导并选取重点区域随访。

2.联系市属各新闻媒体持续宣传报道。组织媒体基层行,跟随普查工作人员一同走进普查现场,报道普查工作实景,进一步宣传普查的重要性、科学性。及时跟踪报道市和各区上门登记的进展情况,宣传报道普查登记过程中出现的好人好事、经验做法以及与经济普查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基本要求,既要告知对登记资料予以保密的有关规定,又要强调如实申报普查项目是每个普查对象应尽的义务。

3.做好基层普查宣传。充分发挥基层普查机构的主观能动性,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

4.利用短信平台向普查对象发送经济普查宣传短信,宣传普查工作。

5.协调有关部门在其办事大厅摆放和派发宣传资料,并通过其对外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宣传经济普查法规知识,告知普查登记时限、登记渠道、方法等,动员尚未登记的普查对象自觉履行普查登记义务。

三、数据发布阶段(2019年下半年)

这一阶段以发布普查结果,开展解读宣传为主。通过对普查资料全面、深入、系统地开发、管理和应用,充分发挥普查数据的社会效益。

1.发布普查公报。市属新闻媒体、经济普查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刊发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系列公报。

2.加强对普查数据的解读宣传。联系市属主要媒体开辟专门版面,及时刊载报道经济普查成果和广州经济发展状况,促进社会各界充分认识认可普查的重要成果。

3.开发可视化数据发布产品。向社会各界提供更加优质的数据服务,组织开发生动形象、通俗易懂的可视化产品,进一步提高宣传效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统计局办公室2018年8月3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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