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统办字〔2012〕11号
各区(县级市)统计局:
为了保障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在发生突发事件时正常进行,减轻、消除突发事件对统计从业资格考试造成的影响和危害,根据《国家统计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管理办法(试行)》精神,决定成立广州市统计局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试应急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 华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叶茂春 国家统计局培训学院广州分院院长
夏明波 局人事处处长
黄耀丹 局监察室主任
杨启光 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成 员:罗超、曾向杰、石磊、于恒国、熊垂超
考试应急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统计局培训学院广州分院。
考试应急小组职责:接收各区(县级市)突发事件报告;向广东省统计局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突发事件情况;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和协调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突发事件处理完毕之后,向广东省统计局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处理结果,获得批准后终止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联系电话:81086801 81088370(传真)
广州市统计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四日
广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2年9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