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统计局:
你局来文《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工作的通知》(粤统字〔2009〕14号)已经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现提出修改意见如下。
一、“兽医服务”建议保留在“03 畜牧业”中,保证原农业口径的完整性。
二、关于“工业”的范围确定问题。我们认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可以与联合国ISIC Rev.4对应,传统的“工业”也可以同步调整为“制造业”,既避免行业划分上的困惑,也使我们发布的数据在国际上更为通用。
联系人:郭伟煌 电话:83126354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