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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22 来源:广州市统计局 字体:【

各处室、中心、分院: 

   为进一步推行我局生活垃圾强制精准分类工作,根据《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广州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方案的通知》(穗固废办20171)要求,特制定《广州市统计局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和《广州市统计局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操作规范》,请各部门按制度和规范执行。 

      附件:1. 广州市统计局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2. 广州市统计局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操作规范 

                            广州市统计局 

                        2018115 

 附件1 

广州市统计局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根据《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广州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方案的通知》(穗固废办20171)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目的 

    贯彻落实《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广州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确保广州市统计局办公场所生活垃圾有效控制和管理,实现工作环境更整洁更有序。 

    二、实施范围 

    统计局机关及属下事业单位的办公区、机房、会议室、库房、卫生间、车场等涉及我局的公共卫生区域范围。 

    三、组织机构 

    本局垃圾分类管理实行责任人制度,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垃圾分类工作责任人),其他领导班子人员为成员的垃圾分类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垃圾分类管理的部署、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为组长,局各处室、中心、分院主要负责人组成,局办公室为局生活垃圾分类主管部门,负责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工作的落实和监督;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人,实施本部门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各部门设立1名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负责日常处室(部门)办公区域内生活垃圾处理及分类的检查和督导工作。 

    四、工作职责 

    (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办公室每半年组织一次全局干部职工和保洁人员培训(包括授课、视频、考试、短信等多种形式),学习垃圾分类相关知识,每月通过询问、检查等方式,了解掌握干部职工和保洁人员知晓垃圾分类、参与垃圾分类情况,做到人人参与垃圾分类。 

   (二)各处室(部门)负责人要负责本部门内的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和落实工作,指导、监督本部门干部职工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低碳工作和生活,减少生活垃圾产生,按生活垃圾分类有关要求分类投放垃圾,以增强每个干部职工的环境意识和环保意识。 

   (三)干部职工应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熟知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做到低碳工作和生活,减少生活垃圾产生、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有关要求分类投放垃圾,对餐厨垃圾和有害垃圾必须投放到办公室外指定的垃圾桶,对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则投放到本部门内所配置的垃圾桶里,严禁混合投放。 

   (四)保洁人员每天对各部门分类垃圾进行统一收集处理,同时检查并记录分类收集容器内垃圾投放情况(包括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的清运量和流向),发现存在不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部门,及时向局办公室或部门负责人及督导员反映,督促指导改正。 

    (五)局办公室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对各部门干部职工分类投放情况及保洁人员分类收集情况的检查,对不按要求分类投放和收集的部门和人员,责令整改并予以通报。 

    五、本局按照属地街道的部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并接受属地街镇垃圾分类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 

    六、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2 

  广州市统计局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操作规范 

    根据《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广州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方案的通知》(穗固废办20171)的要求,广州市统计局实施生活垃圾精准分类,局机关各部门、中心、培训分院全体干部职工、保洁人员应按照以下规范参与本单位生活垃圾精准分类工作。 

    一、投放规范 

    干部职工应自觉参与生活垃圾精准分类,按生活垃圾分类有关要求分类投放垃圾。 

    (一)可回收物 

    可回收物品应当投放在办公室内或公共区域所设置的蓝色可回收物收集容器;较大可回收物件应当投放在公共区域所设置的蓝色可回收物收集容器。 

可回收物品包括:报纸、杂志、书籍、信封、包装纸盒、购物纸袋、方便面盒、一次性纸杯、一次性纸餐具、纸箱、日历纸、笔记本等废纸类;易拉罐、罐头盒、文具、办公家具等废金属生活用品用具;塑料袋、塑料餐具(快餐盒、碗、匙)、塑料瓶、塑料用品、有机玻璃制品、光盘磁带等废塑料;废玻璃制品等。 

    (二)有害垃圾 

    有害垃圾应当投放到本单位所设置的红色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有害垃圾包括废纽扣电池、废灯管、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等电子类危险废物。 

   (三)餐厨垃圾 

    餐厨垃圾应当投放到卫生间(茶水间)或本单位所设置的绿色餐厨垃圾收集容器。 

    餐厨垃圾包括茶叶渣、水果皮、快餐的剩饭剩菜等。 

   (四)其他垃圾 

    其他垃圾应当投放到卫生间或本单位所设置的灰色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快餐饭盒内的剩饭剩菜投放到绿色的餐厨垃圾收集容器,饭盒应投放到灰色的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其他垃圾包括废弃的卫生纸、牙签、陶瓷制品、花盆、毛巾、布料类等物品。 

    二、收集规范 

    (一)可回收物 

    保洁人员对办公室及公共区域的可回收物进行定期收集,分类后联系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上门回收。 

    (二)有害垃圾 

     保洁人员定期收集,达一定数量后,电话预约城管部门上门收集。 

    (三)餐厨垃圾 

     保洁人员负责分类收集卫生间(茶水间)或本单位所设置容器中的餐厨垃圾。 

    (四)其他垃圾 

      其他垃圾由保洁人员收集后按现行环卫管理模式,交由城管部门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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