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统字〔2007〕 22 号
各区、县级市统计局,市直有关单位,驻穗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统计分析工作的开展,提高统计水平,现决定进行2006年度广州市统计系统综合部门优秀统计分析报告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市统计局各处、队、中心,各区、县级市统计局,市直有关单位,各驻穗有关单位统计部门的专(兼)职统计人员于2006年(日历年度)内撰写并印发的各类统计分析报告(不包括经济和统计论文、统计工作总结以及2007年撰写的有关2006年度资料的统计分析报告)。
二、评选标准
1. 选题准确,能紧密结合当前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围绕党的方针、政策,对决策和管理起到积极作用。
2. 数据可靠,观点鲜明,时效性强,分析有一定深度,并能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能较好预测发展趋势,对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工作具有参考价值。
3. 主题突出,结构严谨,条理清晰,逻辑性强,文字简洁。
参评文章必须是打印件,手抄件不受理,其中区、县级市统计局的参评文章必须是在有编号的本单位统计刊物上发表的文章。字数要求8000字以内。
三、评选办法
1. 请各综合统计部门推荐本部门的文章1—2篇,每篇一式7份,每份均要填写统计分析报告评选推荐表(见附表,每份推荐表须与文章装订一起,请自行复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于5月30日前报我局各对口专业处室。
2. 市统计局各专业处收到有关单位报来的推荐文章后,应审核其是否符合参评条件和要求,于6月10日前送交综合处,再由市评选小组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对获奖的优秀统计分析报告,我局将予以通报表彰。
请各单位抓紧做好文章的选送工作,推荐文章务必在截止日期前送达,逾期作弃权处理。
联系人:周清华 董丽萍
联系电话:83126221 83126260
附件:2006年度广州市优秀统计分析报告评选推荐表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单 位 | | ||
题 目 | | ||
作 者 | | 电 话 | |
文章印发日期 | 2006年 月 日 | ||
编 写 背 景 | | ||
社会评价 及效果 | | ||
推 荐 评 语 | (盖 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