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登录
  • 无障碍

  • 微信

    • 关注•广州统计微信公众号
  • 手机版

    • 关注 · 广州市统计局网站
  • 长者助手

  •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采购广州市统计局外网门户网站向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迁移服务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8-06-25 来源:本网 字体:【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政府网站向集约化平台迁移的通知》(穗政务办〔2018〕51号)文件精神,我局拟向社会采购广州市统计局外网门户网站向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迁移的服务。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遴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统计局外网门户网站向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迁移服务项目。 

(二)采购单位:广州市统计局

(三)采购内容:基于广州市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平台之上构建广州市统计局门户网站,包括但不限于网站版面原样迁移、手机版网站建设,以及互动交流、接口开发等功能的建设等服务。

(四)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玖万贰仟元整(¥192,000.00),投标人项目进行报价,报价不能超过项目最高限价,所报价格均包括完成项目规定的所有工作所承担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含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等)。

  (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项目通过最终验收并验收合格为止 

  二、对投标人的要求

(一)投标人应为国内独立的事业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

(二)投标人所响应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 

  三、采购需求 

  投标人必须坚持以“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用科学、规范、诚信”为原则,安排工作人员做好工程的项目进度和质量控制管理,具体包括: 

  (一)网站原样迁移

★本项目是基于广州市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平台(UCAP CMSProV6.0)版本上实施广州市统计局外网门户网站集约化迁移工作。

★迁移后的广州市统计局门户网站应与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数据进行交互,可将固定栏目信息自动传送到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相应栏目发布。

     1、n网站模板制作

梳理网站现有栏目架构,制作网站模板包括网站首页模板、专题专栏模板、广州市情、机构职能、政务公开、统计公报、统计数据等一级栏目模板,以及下属二级栏目列表、文章列表页、内容页模板等模板。对模板嵌入插件并切割模板,通过广州市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平台(UCAP CMSProV6.0)进行部署、发布。优化现有的栏目布局,使之从内容维护等方面更加容易满足国家、省和市相关管理部门对政府门户网站考核评比的要求。

普查“子站”制作:支持在门户网站基础上增加诸如“经济普查”、“人口普查”的“子站”功能。

2、专题专栏迁移

迁移原有网站专题专栏及历史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五公开专栏、信用信息双公示、调查员核实等专题专栏内容。

3、信息公开目录页面实施

基于广州市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平台,搭建广州市统计局信息公开目录页面。包括信息公开目录页面策划、设计及实施。

4、政民互动功能开发

基于广州市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平台互动交流基础模块开发广州市统计局政民互动功能。互动交流基础模块的用户及权限分配由集约化管理平台用户管理及权限管理模块统一进行管理。具体模块包括领导信箱、在线咨询、网上调查、举报投诉、意见征集.

5、手机版网站

广州市统计局手机版网站应采用主流成熟的HTML5技术开发实现,并与内容管理平台无缝集成,支持一次采编,多渠道同步推送(PC、移动端等),以提供多途径、全方位的信息展示,实现“一次采编、多点发布”,信息同源共享。

6、宏观经济数据库接口开发

与宏观经济数据库现有接口进行对接。本次项目建设需要中标供应商开发以下接口,涉及接口开发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实现与市政府门户网站数据对接,可按市府门户网站要求把采购人网站信息推送到市府门户网站对应栏目。

通过实现门户网站与宏观经济数据库现有接口进行对接,在网页前端对宏观经济数据库进行查询,并根据查询条件,返回报表查询、指标查询结果,保障良好的展示效果。通过标准接口在网页前端对宏观经济数据库进行查询,并根据查询条件,返回报表查询、指标查询结果,保障良好的展示效果。

7、历史数据迁移

要求将原有广州市统计局门户网站的历史数据迁移到广州市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平台(UCAP CMSProV6.0)中;新迁移的数据需要重新发布,要求发布后原信息无遗漏、无变更,并且各种时间属性保持不变。迁移数据需要确保其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完整性。 

  (二)服务和验收要求

     1、工期要求

项目工期要求:在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所有开发任务、上线、初验并开始试运行,试运行1个月后开展项目用户验收。

     2、系统安装要求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建设的系统的安装和维护服务的全部内容,并配合用户完成整个系统的网络联调工作。投标人应根据所提交的验收方案和实施办法,自行组织设备和人员,并在使用单位监查下现场进行测试和验收。

投标人应承诺免费为采购人提供本项目系统安装调试。

     3、系统测试与试运行要求

整体系统必须至少经过如下测试:

1)单元模块测试;

2)内部联调测试;

3)安全测试。

     4、培训要求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系统的操作培训服务,应包括以下方面:

1)提供完整的系统操作手册;

2)组织专业培训人员向采购人提供上门培训服务;

3)培训费已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

    5、项目验收

项目验收按照广州市信息化管理部门和广州市统计局项目验收的有关规定执行。项目验收的具体组织工作由项目采购人承担。本项目的验收应遵循下列标准:

1)实现合同、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列举的全部功能。

2)验收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合同和根据招标文件所编写的投标文件中所标明的软件系统,及相关的需求、设计、开发、安装、测试、技术维护文档、培训教材、使用说明书等文档,以纸质形式提交一式三份。

3)投标人须以光盘形式一式三份向甲方提供项目应用软件全套软件,包括但不限于系统的可执行程序、程序代码、运行环境支撑软件和项目文档等文件。

   6、售后服务

1)本项目中投标人所提供的免费维护质保期为1年,自项目通过使用单位验收次日起计算。

2)免费维护期内,投标人免费对项目存在的问题予以解决,对采购人提出的项目范围内的功能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以适应采购人具体的业务和管理需要,包括根据国家、省、市相关管理部门对政府门户网站考核评比的动态新要求,进行相应栏目和功能的增、删、改及优化,确保广州市统计局门户网站能从技术层面满足要求。

3)投标人必须在1小时内对用户单位所提出的系统维护要求做出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解决重大或紧急故障恢复系统正常运行,8小时内解决一般故障问题。

  四、报名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单位介绍信或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手机号、邮箱地址); 

  (三)公司简介或宣传画册; 

  (四)报名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时间: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72日17:30止(采用邮递方式的,截止时间以邮件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二)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市政府大院1号楼413室广州市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 

(三)联系人:曾大治,联系电话:020-83126217

 

                                    广州市统计局

                                                   2018年6月25

 

附件下载
相关稿件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