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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广东省统计局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主要畜禽监测调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3-24 来源:本网 字体:【

穗统字〔2008〕11号

各区、县级市统计局、调查队:

  现将《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广东省统计局〈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主要畜禽监测调查的通知〉》(粤调字[2008]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广州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调查工作。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是一项关乎民生的专项调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迅速组织开展调查工作。(一)对生产单位和规模养殖户的调查,要求每个生产单位和规模养殖户调查要由专门的调查员负责,可以聘用,一般1个调查员负责10-20个调查单位(户)。台账建在生产单位和规模养殖户,由生产单位和规模户填报,调查员定期检查和收取报表。对于生产单位和规模户,调查员1年之内务必到现场亲自调查点数登记1次。(二)对普查小区的调查,要求每个小区聘请1名调查员,按月或按季度入户调查,台账由调查员保管。

  二、组织做好培训。各区、县级市统计局和调查队要做好辖区内的培训工作,对调查人员进行逐一培训,将调查任务和要求明确到每个调查员。

  三、加强对调查数据的审核。各区、县级市统计局和调查队要严把数据质量关,加强对数字的逻辑审核,特别是季度间数据的勾稽关系,务必要与畜禽生产相吻合,避免出现自相矛盾的现象,对于数据变化明显的要附文字说明。同时要不定时地派专人到现场检查核实调查工作,确保监测调查真实可靠。

  四、做好数据录入及上报。各区、县级市统计局和调查队要严格按照畜禽监测调查样本名单收表审核,按照国家统一下发的录入程序录入数据,并建立调查名录库。在录入国家程序的同时,要求各区县分生产单位、规模养殖户和普查小区以及总体情况整理成EXCEL文件报市局农村处,EXCEL文件另行下发。一季度上报报表时间为2008年4月8日前,具体月度报表和季度报表的上报要求见附件。

  附件:广州市主要畜禽监测调查基层调查报表目录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
 
广州市主要畜禽监测调查基层调查报表目录
 
表号
      
报告期别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
526
畜禽生产规模户及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补报2007年年报)
2007 
所有规模养殖户及
生产单位
各县调查队、统计局
48
527
生猪养殖规模户及单位生产台账
 
 
月后1
528
养牛规模户及单位生产台账
 
 
季后1
529
养羊养殖规模户及单位生产台账
 
 
 
530
家禽养殖规模户及单位生产台账
 
 
 
531
主要畜禽监测小区入户调查表
普查小区生猪养殖户
白云调查队、番禺调查队、增城调查队
月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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