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统字〔2015〕10号
为积极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保障统计数据质量,加强我局法律事务管理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维护单位的合法权益,控制和防范法律风险,广州市统计局决定从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资格采购项目中标律所中选聘一家提供常年法律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聘工作原则
选聘工作将积极贯彻公开、公平、竞争、高效的原则。
二、律师事务所应聘条件
(一)属于“广州市政府部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资格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GPC-[2013]469)中标律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成立10年以上,拥有20名以上律师,在行业内享有较高声誉。
(二)拟派顾问律师须从事律师工作5年及以上,熟悉统计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法纪,品行端正,具有责任心。
三、法律服务范围
广州市统计局需要的法律服务主要涉及统计立法和执法业务的咨询、统计行政复议及应诉案件的协助办理、政府合同的审核等方面,具体包括:
(一)协助草拟、制定或者修订统计法律法规、统计规范性文件;
(二)提供统计执法检查及立案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方面的咨询和协助服务;
(三)提供行政复议案件(既包括我局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也包括我局被提起的行政复议案件)的协助办理服务;
(四)提供行政应诉案件的咨询、代理等服务;
(五)协助审查政府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书,出具法律意见书;
(六)应我方要求,就我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七)协助进行有关法律知识辅导或培训;
(八)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应聘材料
1. 律所介绍;包括资质证明(含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证券从业资格证书)、律所业务范围、律师人数、办公场所、为大型上市公司提供服务等相关情况;
2. 应聘事项办理人的单位介绍信或单位授权委托书;
3.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身份证明、相关执业资格;
4. 拟派顾问律师从事律师工作5年及以上的证明材料(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可以证明的材料之一);
5.律所及拟派顾问律师近年(2010年以来)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方面的工作经历材料(如无则不需提交);
6. 法律服务工作方案(含报价);
7. 律师事务所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要求的相关资格、业绩等证明材料、文件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
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时间: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4月3日止,截止时间以邮件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二)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市政府大院1号楼405室广州市统计局政法处。
(三)方式:邮寄(联系人:孙燕萍,联系电话:020-83126255)
附件:广州市政府部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资格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广州市统计局
2015年3月16日
附件
广州市政府部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资格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广州市政府部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资格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GPC-[2013]469)的公开招标工作已结束,现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评委会成员:刘汉霞、车慈慧、卢燕琼、罗旭平、于志宏、赵素娥、林琦。
二、评审意见: 评委会一致同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评审,并推荐了中标供应商。
三、中标供应商名称和中标人拟指派承办本项目的负责人姓名
序号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人指派承办本项目的负责人姓名 |
1 |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 | 王 波 |
2 | 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 | 黎晨辉 |
3 |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 王晓华 |
4 |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 | 李小宁 |
5 |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 王为民 |
6 | 广东正大联合律师事务所 | 李松涛 |
7 | 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 | 谭卫红 |
8 |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 | 潘 滔 |
9 | 广东合盛律师事务所 | 欧永良 |
10 | 广东海云天律师事务所 | 王 泽 |
11 | 广东科德律师事务所 | 马晓艳 |
12 |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 | 谈 凌 |
13 | 广东启源律师事务所 | 陈镇慧 |
14 | 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 | 陈健斌 |
15 |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 张之珂 |
16 |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 马 彪 |
17 | 广东法则明律师事务所 | 梁浩儒 |
18 |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 | 黄家章 |
19 | 广东纵横天正律师事务所 | 程滨涛 |
20 | 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 | 周 磊 |
21 | 广东沁森律师事务所 | 刘惠萍 |
22 | 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 | 宋志斌、贾鹏程、罗筱琦 |
23 | 广东金领律师事务所 | 梁立瑜 |
24 | 广东伯方律师事务所 | 朱光辉 |
25 | 广东同益律师事务所 | 黄朝晖 |
26 | 广东华之杰律师事务所 | 文 民 |
27 | 广东信德盛律师事务所 | 高嘉麟 |
28 | 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 | 刘艳华 |
29 | 广东广之洲律师事务所 | 刘贵树 |
30 | 广东海际明律师事务所 | 何富杰 |
31 | 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 | 朱少波 |
32 | 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 | 谢兰才 |
33 | 广东博厚律师事务所 | 苏兴晃 |
34 | 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 | 刘 涛 |
35 | 广东华安联合律师事务所 | 朱 雁 |
36 | 广东法丞律师事务所 | 丁振凯 |
37 | 广东晟晨律师事务所 | 蓝 青、宋 珊、安 波、沈发军、刘卫忠、张 勇、 郑静昊、盛雅琴、杨光辉 |
38 | 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 | 黄 骋 |
39 | 广东力诠律师事务所 | 高小平 |
40 | 广东广悦鸿鼎律师事务所 | 张伟伟 |
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府前路1号4号楼909
联 系 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020)83125392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州市荔湾路147号之一(观湖雅轩二楼、三楼)
项目联系人: 关颖婷
联系电话:(020)22330221 传真:(020)22330269-221
特此公告。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12月11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广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5年3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