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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计整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29 来源:广州市统计局 字体:【

  2017年7月5日至9月8日,广州市审计局对我局进行了审计,我单位于2017年11月20日收到广州市审计局送达的《审计报告》(穗审管报〔2017〕39号)。审计组对我局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我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分析,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了整改。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已整改的问题

  一、问题:部分统计调查服务费未经政府采购,资金67.55万元。

  二、整改方式

  (一)高度重视审计问题整改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和处理意见,局领导专门批示,并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责任部门加强学习,深刻剖析,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对照存在问题,切实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同时,要求局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制度、强化措施,规范财务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度发生。

  (二)认真剖析原因,落实整改。我单位针对“部分统计调查服务费未经政府采购,资金67.55万元”问题进行认真细致剖析,落实整改。

  一是提高认识,按照政府采购服务重新定义划拨给咨询中心万户调查工作经费的属性。虽然咨询中心按照机构职能负有“负责广州市万户居民调查网管理工作,开展社情民意调查,为行政机关决策提供民意”的职能,但由于其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参与万户调查方案讨论、问卷设计、组织实施、分析报告等工作所需的费用,应按照政府采购服务的审批和支付流程要求执行。

  二是加强项目预算和执行。全盘考虑,尽量提高万户调查项目预算测定的准确度,对属于政府采购服务范围的预算支出,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及市统计局相关管理规定办理政府采购。

  三是厘清工作职责和费用支出方式。从2015年起,明确万户调查网的更新换户和管理维护、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问卷设计、质量控制、程序定制、调查员和录入培训、数据分析汇总、调查报告撰写等工作由政府采购服务供应方负责,市统计局本部支付委托业务费,调查所需的劳务费和宣传品费用,由市统计局本部直接从项目经费开支支付,不再一揽子划拨服务供应方。

  (三)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管理。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本部门的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对属于政府采购范围未执行政府采购规定、采购方式或程序不符合规定的活动及时予以纠正。强化制度落实,切实做到无预算不采购、无计划不采购、超标准不采购。

  特此公告

  广州市统计局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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