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联网直报单位负责人:
您好!感谢你单位一直以来对统计工作的支持与配合!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对于了解掌握经济社会发展“家底”,科学评价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客观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进展和经济发展新动能,研究制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宏观调控和决策管理科学性,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采集工作即将开始,为方便你单位顺利上报,现将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规定,你单位2018年统计年报作为普查内容,请按照联网直报要求报送普查数据。开网时间为2019年1月20日0时,填报截止时间为3月10日24时。如有问题请登录国家统计联网直报网站(http://www.lwzb.cn/)或拨打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8-100-166。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经济普查对象应如实提供相关经营证件和与经济普查有关的会计、统计和业务核算等原始资料,积极配合普查人员准确采集相关信息,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的行为,或虚报、漏报普查资料的普查对象,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相应条款予以处罚,列入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依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7部委《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对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
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调查单位信息将严格保密,相关信息仅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相关部门和单位实施处罚的依据。如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或损害调查单位利益情况,请你单位向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地方普查机构举报。
广州市经普办举报电话:020-83126282 业务咨询电话:020-83126383
广东省经普办举报电话:020-83134400 业务咨询电话:020-83134919
国务院经普办举报电话:010-68512113 举报邮箱:gzstjj@gz.gov.cn
衷心感谢您对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广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