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办函〔2025〕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函〔2024〕71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市开展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查清我市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情况,为科学制定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人口发展战略政策体系、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调查范围和对象
调查范围为我市抽中住户的全部人口(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为确保抽样调查数据更具代表性,根据广东省政府统一安排和部署,我市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样本量扩大至3%。
三、调查内容和时间
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调查标准时点为2025年11月1日零时。
四、组织实施
人口抽样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各区、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做好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为加强领导和协调,由广州市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成立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
各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关工作机制,确保调查任务顺利完成。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调查工作。
五、调查保障
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要求高、任务重,各级政府要抓好人员、经费、物资“三落实”,充分动员基层力量积极参与,组织精干高效的调查队伍,妥善解决调查人员调查工作中的问题。开展调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市和区财政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到位。调查机构要加强对调查经费的统一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从严控制开支。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调查。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有关规定,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调查数据。各级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调查对象个人信息。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推断单个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调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二)确保数据质量。各级调查机构要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调查方案,规范调查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调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充分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和社会大数据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提升调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向调查机构提供部门行政记录资料。各级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部门和单位提供数据依法履行保密义务。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认知度,增强调查对象配合意愿,引导调查对象履行法定义务,如实申报调查项目,为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2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