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11月6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穗府办〔2014〕62号),对我市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进行部署。
《通知》指出,人口资料是最基本的国情、省情、市情资料,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对掌握当前人口的发展变化情况,研究未来人口的发展趋势,科学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就业、医疗、住房、生育、养老等政策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人口抽样调查的重要性,把调查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按时按质完成调查调查任务。
《通知》决定,由市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成立广州市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局,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
《通知》强调,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2014年底前建立相应机构,抓好机构、人员、经费、办公场地 “四落实”,为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通知》明确,开展调查所需经费,由市和区(县级市)财政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到位。调查机构要加强对调查经费的统一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从严控制开支。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网络、海报、公告栏等宣传方式,突出重点,深入社区,多渠道、多形式地宣传人口抽样调查的目的、意义和重要性,为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另据省统计局通知,为使抽样调查结果对各县(市、区)具有代表性,我省的调查样本量将从国家规定的1%扩大到3%。扩大样本后,我市3%的常住人口样本量将达 37万多人。
人口处供稿
201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