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统计局 杨秀钦
2023年12月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颁布40周年。40年风雨兼程,40年砥砺奋进,《统计法》为统计数据质量筑起了一道坚不可摧的“铜墙铁壁”,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统计保障。越秀区统计局始终坚持以统计数据真实性为根本着力点,充分发挥统计执法监督利剑作用,从源头加强数据质量管理,完善统计执法流程标准,筑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制度根基,为广州越秀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一、夯基垒台,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统计工作
执政兴国,离不开法治支撑,统计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统计工作做出重要指示批示。《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实施以及《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和《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的先后出台,为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提供了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为新时期统计工作指明了方向。
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阐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部署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行动方略。作为新征程上的统计工作者的一员,要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担当,坚决守护统计数据质量这一生命线,坚定不移地践行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面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全面提升越秀统计法治化水平,奋力打造新时代统计法治建设新高地,以高质量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积厚成势,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一)加强法治建设组织保障,筑牢底线思维意识。
一是坚持推动“关键少数”学法走深走实。定期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汇报统计工作情况,持续推动区委区政府通过常委会、常务会和专题会议等方式,深入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以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精神,结合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学习及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切实提高统计法治威慑力。推动建立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法规常态化学习机制,将中央《监督意见》列入区委及二级班子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切实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思想防线。
二是坚持推动统计监督贯通协同。在全市率先探索推动构建全方位协同监督工作机制,多次与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等部门开展调研座谈,着力推进信息互通、措施互补、成果互享,形成全面覆盖、常态长效监督合力。8月,我局联合区纪委、区委巡察办、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制定《越秀区纪检监察、巡察、审计、财会、统计等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并在全区印发。
三是坚持落实《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将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知识板块纳入党校处级班、中青班和公务员初任班的必修培训课程。今年4月及11月,受邀赴区委党校为处级班、中青班作“走近统计”专题讲座,并带队先后到区府办、区市场监管局以及白云街、梅花村街、六榕街、登峰街等单位开展统计业务和法律法规交流讲座,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解读和使用统计数据,强化防惩统计造假的意识。
四是坚持统计普法教育培训制度化。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以“第一议题”学习为主要方式,结合局党组会、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专题业务会议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不断打牢党员干部理论基础,促进干部职工知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加强统计执法监督,夯实源头数据质量。
一是严肃开展统计专项治理行动。开展全区统计专项治理行动,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及全部街道开展自查自纠,未发现权力干预、“数据寻租”、统计造假等情况。全年完成对89家企业(项目)的统计执法检查,对其中1家企业责令改正。认真配合省、市统计局对重点企业(项目)、涉外调查机构开展重点执法检查,均未发现数据质量问题。
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公开,年度执法检查情况在“广州市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广州市执法办案平台”系统实现100%公示公开。严格遵守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聘用律师事务所为局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合同、规章制度和行政执法等相关文件审核,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统计执法全过程记录,2023年无纸化办案率达100%;定期开展执法卷宗评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三是严抓常态化统计数据质量核查。2023年,累计对近200家企业发送催报文书,完成审核查询1.3万条,及时核实修正。实现住户调查入户走访“全覆盖”,劳动力调查周期轮动核查“全覆盖”,小微跟踪调查数据自查“全覆盖”,强化数据核查夯实源头数据质量基础。
(三)加强统计普法宣传,营造统计法治良好生态。
一是推动《统计法》入社区。依托“12.4”宪法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等重要节点进行现场普法宣传,向市民群众积极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了《统计法》的知晓率和影响力。二是推动《统计法》进企业。协同部门及街道,在企业集聚的专业市场及写字楼,通过户外LED大屏滚动式播放普法宣传片,让《统计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实现全区定期报表调查对象的普法全覆盖,不断推动全区统计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三是推动《统计法》上网络。在“越秀区门户网站”“越秀发布”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转发国家统计局《统计法》动漫系列微视频、市统计局“五经普以案说法动画”,拓展线上普法阵地,引导广大统计调查对象树立法治意识,不断增强统计法治宣传的渗透力和感染力,优化统计法治环境,推动统计法治宣传向纵深发展。
三、行稳致远,坚定走好新时代依法统计之路
以数为基,与法同行。《统计法》走过的40年,是国家发展的40年,也是统计工作者们砥砺前行的40年。处在《统计法》颁布40周年这个节点的我们,应不负前贤之努力,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进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法治体系,切实保障统计调查数据质量,巩固统计基层基础,不断提升统计工作法治化水平,坚定走好新时代新征程依法统计之路,奋力书写统计事业新篇章!
海珠区统计局 李启后
1983年12月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标志着我国统计工作步入法治轨道法律的监督和指导。时至今日,《统计法》已颁布40周年,作为我国唯一的一部统计法律,《统计法》在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今年恰逢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对国民经济进行的一次“全面体检”和“集中盘点”。如何在经济普查中宣传贯彻《统计法》精神,用真实、准确、完整的普查数据,全面、客观反映新时期海珠区高质量发展成果,以下结合日常工作实践,谈谈本人的几点看法。
一、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筑牢依法普查的社会基础
《统计法》规定,统计调查对象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登记阶段,海珠区始终坚持向社会公众宣传依法普查知识,通过发放清查告知书、派发宣传折页、制作宣传视频、张贴海报横幅、发送普法短信等方式,打通统计法治宣传“最后一公里”,让普查对象认识《统计法》、支持统计工作、配合经济普查。
在宣传过程中,要注意贴近群众,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才能使统计法治宣传工作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海珠区经普办精心制作了猪猪侠普查员系列视频,猪猪侠作为海珠本土动漫明星IP,穿起五经普马甲、佩戴普查员证,化身普查员为海珠区五经普代言,向公众介绍经济普查的法律要求、普查流程等知识。这种宣传方式让人眼前一亮,是五经普与二次元文化的奇妙结合,统计法知识在轻松愉快的过程中被公众接受,逐渐深入人心。在微信、微博、今日头条、南方+、学习强国等新媒体平台,猪猪侠普查员系列视频受到网友们的广泛喜爱,在广州市五经普短视频评选活动中荣获特等奖。
2023年12月,海珠区经普办在海珠区宪法主题公园开展统计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摆放宣传展板,向辖区企业和居民发放《统计法》普法手册、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等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关于统计法和经济普查的咨询,并设置有奖问答环节增强与群众的互动,使调查对象充分了解统计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知晓调查对象的权利义务。活动得到市民的热情参与,有力促进了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了解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推动《统计法》精神实质深入人心。
二、大力强化源头数据治理,夯实依法普查的基层基础
数据质量是经济普查的生命线,是检验经济普查工作成功与否的唯一标准。坚持依法普查,就必须坚持数据质量第一原则,把“牢牢守住数据质量生命线”这一根本要求贯穿于普查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海珠区严格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普查方案要求,组织普查员依法依规开展普查登记,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是经济普查的基础力量,承担着核实普查对象、普查入户登记、现场采集数据的重要任务,普查人员素质直接关系普查质量。海珠区通过加强普查人员管理和培训,提高普查人员业务能力和调查水平,及时发现并预防统计违法行为的发生,夯实普查工作质量。早在筹备经济普查时,海珠区发文要求各街道规范做好两员选聘管理,把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普查工作经验或一定财务、统计、经济知识的业务骨干选聘到普查队伍。在清查登记、普查登记阶段,分街道、分批次组织开展普查业务培训,累计组织培训43场次,培训人数2066人次,做到两员培训全覆盖,确保普查员掌握普查业务流程、入户技巧、数据审核要点。
无论清查登记阶段,还是普查登记阶段,海珠区着力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全面加强数据审核评估,加大数据审核力度。强化普查数据处理系统功能,对普查数据进行在线“即采即审”,综合运用大数据手段和多种分析方法开展审核评估;规范数据操作流程,督促调查对象建立健全原始台账,妥善保管统计资料,严把数据质量关,确保“数出有据”;组织事前事中事后质量抽查,抽取一定比例的普查对象进行数据检查,前移审核关口,及时发现问题,把握源头数据质量。
三、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力度,强化依法普查的实践基础
海珠区统计局始终坚持依法普查,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抵制各种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严肃普查法纪,严格普查执法检查,对普查中的违法违纪行为“露头就打”,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普查生态。
海珠区将经济普查作为“一把手工程”狠抓落实,由46个部门、街道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坚持依法普查,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必须聚焦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本人连续多年为区委党校处级干部任职/进修班、头雁班学员讲授统计法课程,以身作则落实统计法进党校,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统计法律法规列入领导干部各类教育培训的必修课;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制度,畅通举报渠道,建立健全统计违纪违法举报制度,严格执行案件移送规定,严肃追究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加强统计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等部门的工作协调,在干部任免、干部考核中推进落实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
经济普查对象应当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海珠区全面推进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制度,依法惩治统计调查对象拒不履行法定义务行为,2023年对61家调查对象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6份,全面落实统计失信企业公示和联合惩戒制度,充分发挥统计法治威慑力,筑牢“不敢”造假的制度防线。同时,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2023年新增3名统计执法人员,有效充实了统计执法力量;派出执法骨干参加市区联动统计执法专班,参加市统计局、区司法局组织的各类执法业务培训,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与水平。
2024年,海珠区统计局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法治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进一步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法治改革,为推进海珠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
天河区统计局 张昶
1983年12月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掀开了我国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新篇章。40年来,统计法律体系日趋完善,统计法治水平持续提升,为统计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统计工作作出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为新时代新征程统计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天河统计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法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加强法治宣传,强化执法监督,以高质量统计服务天河高质量发展。
坚持党的领导,筑牢统计法治思想根基。统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政治性永远是第一属性。我们始终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着力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贯彻落实到统计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主动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统计法治工作情况,积极推动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建设重要文件精神,研究我区贯彻落实意见,高位推动我区统计法治建设工作。
强化队伍建设,提升依法治统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至关重要。”我们始终把建设高素质的统计法治人才队伍摆在重要位置,通过组织法治讲座、开展线上庭审旁听活动、学法考试等,多种形式推进普法学法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选派业务骨干参加执法业务培训,到市统计局执法监督处跟班学习,参与省、市年度执法检查工作,通过理论学习和实战实训,不断提升执法业务水平。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在编干部参加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统计执法人员数量逐年递增,统计执法队伍进一步发展壮大。
依法履行政府统计职能,提升统计服务效能。《统计法》第二条明确规定:“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我们聚焦主责主业,认真组织实施区域内国民经济各行业统计调查,全力做好我区8000多家“四上”企业数据采集、审核和上报工作,健全数据质量全流程控制机制,确保在统计方法制度框架下应统尽统、颗粒归仓,真实、准确、全面反映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围绕41个GDP核算指标,每月、每季分析我区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存在问题,针对经济运行新情况、新问题、新变化,“快”“准”“实”提供统计数据分析报告,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益参考。及时编印出版《天河统计月报》《天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天河国民经济统计资料》,撰写宣传通稿对外发布,回应社会关切,畅通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公众了解统计信息的渠道,以过硬的专业本领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
完善统计执法工作机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大举措,是提升执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我们不断完善统计执法工作机制,严格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实施执法检查,把行政执法告知制度具体落实到每一次执法检查工作中,依法保障被检查对象的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的权利。认真贯彻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精心组织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扎实做好重点指标、重点领域以及入库退库专项执法检查,结合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每年抽取150家以上“四上”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发挥统计执法震慑作用。大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准确适用《广东省统计局行政处罚减免责清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作出免予处罚、减轻处罚或从轻处罚的决定,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探索建立统计工作约谈制度,梳理形成《企业约谈工作指引(试行)》,有针对性地解决企业统计法治意识薄弱的问题,降低企业统计违法风险。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基础性、先导性、长期性的工作,推进全面依法治统,归根到底要提高领导干部、统计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的法律意识。我们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局领导班子成员走上讲台宣讲统计法律法规,开展统计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为我区领导干部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防线。扎实做好对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律告知、统计信用告知、统计制度派发工作,把统计法宣讲作为统计业务培训的“第一章节”、“必学内容”,有效提高企业依法统计意识,保障源头数据真实。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契机,开展户外宣传活动、制作统计法宣传栏、通过区级普法公众号推送统计法知识,多种方式推动统计法进企业、进社区、进园区,提高统计法律法规社会公众认知度。
强化统计监督职能,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批示精神,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统计造假问题专项纠治、专项治理工作,牵头主要经济部门及21个街道办事处开展全面自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坚决杜绝把统计部门作为完成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指标目标的第一责任单位、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协调单位等,最大限度保障统计工作独立性。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建立统计监督与巡视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向市、区两级巡察机构提供被巡察单位统计监测评价、统计监督、统计执法检查情况,实现统计监督与巡视监督协调联动、信息共享。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奋蹄。天河统计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大力弘扬统计法治精神,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天河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支撑、精准统计服务和有力统计保障!
白云区统计局 黎祺铿
1983年12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标志着我国统计工作迈上了法治化轨道,统计工作从此步入有法可依、以法为治的新阶段,是我国统计事业发展的里程碑。40年来,白云区持续贯彻落实《统计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上级统计部门的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科学有效组织统计工作,为推进新时代统计现代化建设提供良好法治保障,助推白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依法统计责任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是国家宏观调控和决策管理的重要依据。近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就深化统计机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作出了一系列的重要指示批示,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出发,指出统计数据造假的极端危害性和治理的紧迫性。
白云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重要统计文件精神,把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不断提升统计法治理念,优化统计法治环境,以高质量的统计服务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二是全区上下统一共识。在全区经济分析会、工作调度会和统计专题会议上,都强调要求部门、镇街(平台)、国企等要确保依法统计,科学纳统,以科学负责的态度分析研究统计工作,严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充分发挥统计的经济参谋助手作用,促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将统计法纳入区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程。近年来,统计法入党校已成为常态化工作,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坚持统计法治理念,坚守统计真实底线,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得到切实保障。本人在白云区2023年科级干部任职培训班和“四点钟学堂”第一期暨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班上进行统计法相关内容授课,通过形式多样的专题辅导,多层次全方位大力宣传法治观念,各级领导干部坚决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及统计法治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扩大普法广度,建立健全统计普法宣传机制
加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是深化依法治统的重要举措,对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营造依法诚信统计良好社会氛围具有重要意义。
白云区统计局积极构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一是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联合国家统计局白云调查队、镇街(平台)开展统计法进企业进社区普法宣传活动。二是把握关键时间节点,充分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以《统计法》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普及依法统计基本理念和统计基础知识,营造依法诚信统计良好氛围,提升社会公众依法统计意识。三是在组织实施统计调查过程中,持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着力在统计报表布置、统计人员培训、统计数据采集、数据质量核查等统计调查全过程重点讲解相关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引导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独立、真实报送统计资料。同时,利用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加大通报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坚持以案明纪、以案释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不断树立统计调查对象敬畏之心,不断增强统计调查对象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四是创新统计法治宣传形式。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白云区以此为契机,结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联合蚊子动漫制作“统计法知多少”的统计法治动漫微视频,以生动、活泼的语言宣传《统计法》。这种喜闻乐见的方式,极大地提高统计法治教育的吸引力和实效性。普法形式的创新,有利于依法统计理念深入广大群众,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对统计法的知晓程度,营造依法统计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牢固确立统计法律红线、底线意识,始终不渝地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作为促进统计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任务,推动统计法治与统计调查业务紧密结合,加强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同,深化统计源头治理,强化统计违法违纪风险防范,构筑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监督体系。
白云区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坚持质量效率并重,努力构建全流程、全方位的统计执法工作格局。全面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部门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执法检查和“回头看”执法检查,加强统计源头数据质量管控,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近年来已对400多家统计调查单位进行统计执法检查,对数据差错率较大的进行立案处理,给予警告处罚。坚决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充分发挥对统计违法行为联合惩戒的震慑作用,努力营造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统计生态。
四、规范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开展统计工作
白云区充分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推动统计工作。一是坚持依法依规开展统计调查,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统计调查行为,强化数据质量审核和评估监管,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二是提高认识抓培训。全力推动统计培训教育在面上扩展、向基层延伸,各司其职,实现培训教育全覆盖。白云区统计局每年度制定详细的普法培训计划,将统计普法与统计业务培训相融合,在日常统计业务培训和普查培训中嵌入统计普法宣讲,进一步提高镇街(平台)统计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普查对象的依法统计意识,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白云区现有“四上”企业4982家,规下调查样本单位1082家,常规统计调查数量居全市前列。因此,对这部分统计调查单位进行精准全覆盖培训,提高依法统计意识,才能确保源头统计数据质量。三是贯彻落实基层统计“7个一”规范化建设要求,提高基础统计工作水平,以基层基础规范化促进统计调查法治化。
通过近年来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全区统计生态不断向好,形成了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主体责任意识不断提升,党政领导干部统计法治理念不断巩固的良好统计生态。白云区统计系统将持续不断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坚定不移夯实统计法治根基,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努力营造良好统计生态,为推动白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统计法治保障!
黄埔区统计局 李琼玉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加强统计法治工作不仅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确保统计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重要抓手。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颁布40周年,作为统计工作者,要加强学习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好《统计法》宣传普及工作,铸牢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把“依法统计、依法调查”贯穿于工作始终,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工作氛围,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关于做好新时代统计法治工作,我分享几点自己的感悟。
一是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强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思想认识。高质量的统计数据能够为经济社会发展指明方向,在把握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引领作用,有利于促进中国式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建设。作为统计工作者,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思想意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不断增强做好统计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应用到统计工作当中去。
二是纵深推进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增强统计工作者依法统计意识。一方面,要推动落实统计法律法规进各级党校培训学习制度,加强对新履职的各部门、各街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统计法治和统计专业知识培训,帮助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依法统计意识,抓好“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动全社会遵守《统计法》的重要引领作用。另一方面,对于各级统计工作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要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组织教育培训会议,制作宣传海报,开展统计法治知识竞答,通过对《统计法》的宣传和普及,既提高统计员的法治意识,也提高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工作的支持、理解与配合。
三是谨防弄虚作假、防少报漏报,通过完善统计监督协作机制为高质量统计数据保驾护航。统计违法案例犹如警钟,时刻提醒统计工作者坚守统计法律法规、拒绝数据弄虚作假。一方面,要深刻认识统计造假的严重危害性,数据不实会误导党和国家的发展决策,透支政府公信力,必须切实做好统计“两防”,既防弄虚作假,也防少报漏报,守住统计数据质量底线,发扬斗争精神,敢于同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作斗争,领导干部要树立健康的政绩观,警惕侥幸心理滋生;另一方面,要压实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健全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加强统计机构与巡视、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的贯通协调,形成系统完备、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法治监督格局,推进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发挥好监督检查合力作用。
统计工作责任重大,必须牢牢坚守新时代统计工作的初心和使命,坚持科学统计、守正创新,交出一份份真实准确的统计报表和科学有效的统计分析,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努力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征程上走在前列!
番禺区统计局 李健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是我国唯一的统计法律,于1983年12月8日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通过,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四十周年。我国建立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为核心、统计行政法规相配套,统计地方性法规、部门和政府统计规章为补充的较为完善的统计法律体系。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在前人打下的坚实法治基础上,更应当扎实做好统计法治工作,推进统计现代化建设。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依法统计是统计工作顺利开展的根本保障,是统计机构和人员行使职权的必要途径。政府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是否依法统计,不仅关系到一个单位和个人是否依法履职,也直接关系到统计部门的形象和政府统计的公信力。《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是统计工作的行为准则,详尽规范了统计活动的方方面面,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必须抓住根本,严格遵守法律,切实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特别是各级统计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信法守法,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法律的权威也在于执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中央先后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事关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统计有法可依,推行统计法治更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制度,使各项统计工作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制约。同时,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追究统计违法行为责任人责任,让统计法律在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执法实践中树立权威,不断增强统计工作科学性、权威性,带动全社会形成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
“明法于心,守法于行”,开展统计法宣传教育,是全面贯彻实施统计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统计法宣传教育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统计法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程;把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统计法、模范遵守统计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重中之重,着力从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法治培训、依法决策制度等方面,推动领导干部统计法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有力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明显增强。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作为统计工作者,务必要发扬斗争精神。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是统计领域的最大腐败。新时代新征程走好依法统计之路,必须一以贯之地坚决同一切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以敢于斗争的勇气坚决向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亮剑,以善于斗争的本领全面夯实统计数据质量基础,以刀刃向内的决心清除阻碍统计事业长远健康发展的顽瘴痼疾,以伟大自我革命的精神推动问题解决,不断增强统计法治建设的强大内生动力。
40年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统计法治建设实现从起步到发展到深化的不断跨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有力促进和保障了统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征程万里云鹏举,笃力奋楫开新篇,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以统计法治推动统计现代化,以统计现代化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从化区统计局 黄凌云
统计工作被誉为监测经济运行情况的“晴雨表”,是衡量经济发展成效的“度量尺”。40年来随着《统计法》的颁布,统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统计工作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统计数据质量稳步提升。
《统计法》明确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
2021年12月2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十四五”时期统计现代化改革规划》。《规划》展望2035年,要基本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十四五”时期,锚定2035年远景目标,努力实现统计数据质量持续提高,统计制度方法科学健全,统计调查能力明显增强,统计分析服务优质高效,统计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统计法治监督纵深推进。
2021年8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2023年5月,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实施意见》。
按照《统计法》要求,为落实中央和省的《监督意见》,实现《规划》提出的“十四五”时期的目标,我认为着重应从两方面入手:即以队伍建设为基 础,以数据质量为根本。
无论是健全统计制度方法,增强统计调查能力,提高统计分析服务,还是完善统计体制机制,推进统计法治监督,这些都有赖于高素质的统计人员才能实现。没有坚强有力的基层统计队伍,实现上述目标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以我区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5.80%)远低于全国(63.89%)、全省(74.15%)和全市(86.19%)水平这一现象为例,我局认真分析原因后,发现除我区本身城镇化水平较低这一客观因素外,还存在城乡划分工作的复杂性影响城乡属性的准确性这一主观因素。2014年出台了新的《城乡划分代码更新维护工作的补充说明》,镇街统计人员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难以准确、全面地把握和界定部分设施的概念,导致影响城乡划分属性的准确性,进而导致城镇人口统计范围缩小。如部分村委会虽不与镇驻地连接但与主城区连接,城乡属性实际可归类为“112-城乡接合部”,但业务人员却简单直接地判断不与镇驻地连接从而被国家城乡划分系统自动判定为“220-村庄”,导致涉及的1.04万人未能纳入城镇人口统计范围内。2021年经我局对镇街业务员加强城乡划分业务培训及实地走访,我区共有16个村(居)“连接方式”有变更,其中10个村委会的城乡属性由“乡村”变更为“城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也因此迅速提升至50%以上。由此可见,建设高素质的基层统计队伍是实现《规划》提出的“十四五”时期目标的关键。
随着基层统计人员素质的不断提高,抓好数据质量成为另一重要抓手,只有具备详实、准确的统计数据,才能真正反映当地的经济发展现状,统计分析服务才能更加高效和客观。
数据质量是统计的生命线。依法加强对统计数据生产的监督,确保国家、地区和部门统计数据真实可靠,是实现《规划》提出的“十四五”时期目标的核心,也是各级统计部门的工作重心与难点。
以我区工业数据质量核查为例,2021年核查中发现企业数据质量高低完全取决于企业统计员的责任心,一旦统计员变更,数据质量随之会出现较大波动性。为此我区在当年的日常业务培训中推出数据计算、审核等模板,要求企业统计员、镇街统计员必须掌握,并在日常的数据质量核查中现场检验统计员对模板的掌握、熟练程度,日常业务培训也经常通过考试、现场判卷等方式检验培训效果。经过近两年的努力,我区工业企业数据质量有了明显上升,区局统计人员对企业发展现状的分析与判断也更为精准。
“十四五”时期,统计事业面临的环境、条件和任务发生深刻改变,既孕育新机遇,也面临新挑战。我局将以《统计法》为准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各项重点改革任务,为我区的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增城区统计局 叶小锋
2023年12月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颁布40周年纪念日。40年前的今天,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统计法》,标志我国统计事业步入法治轨道。《统计法》的颁布实施,为统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律依据。在统计工作实践中,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持续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以高质量的统计法治建设保障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要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先后出台《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统计工作作出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出发,深刻阐述统计事业的发展方向、担负的责任使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们的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法治最大的区别”。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新任务新要求,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和责任担当,牢固树立统计法治理念,旗帜鲜明地反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守护好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在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任务、日常统计调查工作中,要严明统计工作责任、严肃统计工作纪律,坚持做好依法普查、依法统计,用高质量的统计服务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要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统计部门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和党内法规,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将统计工作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纳入法治框架。要紧抓“关键少数”,持续将统计法治内容纳入统计教育培训必学课程,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成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持续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统计调查对象、统计从业人员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的自觉性。结合经济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普法宣传贯穿于普查调查全过程,使广大统计调查对象深入了解自身在统计调查中的合法权益以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独立报送统计资料的法定义务,增强调查对象依法统计的意识。充分利用统计业务培训、入企服务、“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日”等,广泛开展统计法宣传,使统计法治更加深入人心,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三、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要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指出,统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对完善统计监督作出制度安排,查处了一大批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统计监督取得明显成效。要加强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统计监督,重点监测评价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实施情况、重大风险挑战应对成效、人民群众反映突出问题解决情况等。要加快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加大现代信息技术运用,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把情况摸清,把数据搞准,使监督结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要推动统计监督和纪律监督、组织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统筹衔接,加强工作协调和统计监督结果运用,提升监督效能。
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统计部门应当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坚持开展统计“两防”,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部署要求,全面压实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及时有效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给予预警纠偏,夯实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思想堤坝。二是切实扛起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始终注重强化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全面强化统计规范化管理,坚持落实各统计专业数据随报随审机制,及时发现并坚决纠正问题,切实在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上下功夫见成效。三是夯实执法力量队伍建设,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推动统计执法上下联动,对各种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始终保持严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高压态势,敢于揭短亮丑,依法追究违法者的责任,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切实维护统计纪法权威。四是要加强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统计监督,重点监测评价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实施情况、重大风险挑战应对成效、人民群众反映突出问题解决情况等。五是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相互协调,汇聚统计监督工作合力,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保障统计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