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推进广州统计现代化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统计法治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认识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意义,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广州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坚持党组带头学、支部跟进学、个人深入学、结合业务学,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组织全面依法治国专题学习,领悟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要求。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为学习重点,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支部学习等形式,推进干部职工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履行防惩统计造假的重大政治责任,注重学习实践。组织学习《广东省统计条例》《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法规规章,与时俱进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
二、依法履行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
(一)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领导。注重学习引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党校主体班上作“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 共同营造良好统计生态”专题报告,全面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颁布为契机,组织统计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重要统计文件、法律法规。聚焦重点任务,多次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主持制定2022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部署年度统计法治工作。破解难点堵点,着力解决统计执法监督力量薄弱问题,带头参与统计执法现场检查,提升统计执法积极性。
(二)推动落实统计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把法治督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对照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建立整改措施和台账,落实整改责任。组织学习《广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落实全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强化统计监督,推动统计监督纳入市委巡察重点关注内容。全面组织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专项清理,重点部署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
三、全面履行政府统计职能,大力推进统计法治建设
(一)深入推进统计改革发展。一是扎实开展国民经济社会统计工作。严格依法开展统计调查,及时预判预警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当好经济运行“晴雨表”“风向标”。二是重点强化统计改革创新。探索建立南沙特色统计监测机制。推进“统会融通”、数据生产要素统计核算、一套表单位分主要业务活动营业收入调查、限额以下批零住餐单位商品零售类值和网上零售情况调查等国家级试点项目。推进农业统计联网直报,应用无人机技术采集农业统计数据。三是全面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探索设置镇(街)“统计专业技术岗位”“统计职责首岗制”,研究落实全省加强基层统计“7个一”规范化建设措施。
(二)着力提升统计行政决策及政务服务水平。组织学习行政决策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意识。注重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不断提升行政决策水平。大力推进政务公开,立足统计工作特色,以统计数据分析和解读为核心,提升数据解读深度,拓宽政务公开覆盖面,更好发挥统计“以数辅政”作用。2022年,市统计局共组织发布新闻主题81个,办理依申请公开55件,按时办结12345政府服务热线转来的工单248件,为12345热线知识库增补3条、删除5条、更新26条统计知识。
(三)依法规范文明执法。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统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推动将统计设计管理职能从统计执法监督处(统计设计管理处)剥离。坚持公正文明执法,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完成对222家企业单位的统计执法检查。加强统计执法规范化管理,及时修订广州市统计行政执法文书,组织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织统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抽调执法人员参加上级统计机构执法检查,以实战实训提升统计执法水平。
(四)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严格贯彻执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梳理统计业务工作负面清单,引导各区、各有关部门规范开展统计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积极配合人大调研工作。2022年,市统计局共承接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各4件,共计8件。其中,人大建议4件,均为会办件;政协提案4件,主办件1件,会办件3件。已办结议案提案,均获得“满意”评价。自觉接受行政复议监督、司法监督、专项监督,保障和支持审计等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2022年,市统计局未出现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情况。
(五)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抓住关键少数,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2022年全市共举办统计法入党校讲座16次,提升领导干部依法统计意识和能力。积极协助省统计局举办《广东省统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暨广东省统计数据资料楼开工仪式,承办《条例》颁布实施暨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把握《条例》施行重要节点,营造依法统计良好社会氛围。深化对企宣传,将统计法律规定和统计信用告知书汇编入广州市统计报表制度,持续推进统计“嵌入式”普法,通过录制普法视频等形式,为企业学法提供便利,提升对企普法实效。
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法治理论学习待加强。法治理论学习不够全面、系统、深入。学习组织形式较为单一,干部理论联系实际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统计法治创新能力待增强。在推动开拓创新上存在不足,统计普法和监督形式较为局限,企业统计法治意识不够强,统计执法监督覆盖面不全。
五、2023年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守依法统计工作底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重要统计改革文件要求,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坚持依法治统不动摇。
(二)强化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深化宣传效果。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全覆盖,提升领导干部依法统计能力。将统计普法贯穿到统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创新统计普法形式,加强以案释法,提升普法宣传实效。
(三)强化统计执法监督,提升监管效能。结合统计信用评价认定情况,探索分级分类监管,研究开展非现场检查工作,拓宽监管方式,凝聚监督合力,着力解决统计监管对象不断增加与监督力量不足之间的矛盾,提升监管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