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不断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水平,持续优化统计工作环境,为更好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抓好学习贯彻执行,坚持把科学思想转化为统计法治建设的实际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同频共振推动学习深化。我局党组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为学习重点,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系统组织学习,推动全局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要义。自觉加强对全市统计系统学习的组织领导,组织全市统计系统收看国家统计局第170期时代统计大讲堂“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宪治国依法执政”专题讲座。
(二)深化思想认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统计法治建设。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切实履行防惩统计造假的重大政治责任,推动全市统计法治治理工作纵深发展。组织统计领导能力专题培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组织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重要统计文件的再学习再深化,推动统计督察整改落实落地。举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新时代统计法治建设”主题法治宣传月集中普法活动,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
(三)加强系统学习,以新法为切入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广州市2021年“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法宣活动上现场宣传《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组织全市统计系统收看国家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第7次集体学习暨第166期时代统计大讲堂——全国统计系统民法典专题视频讲座,促进干部职工知法学法守法用法。
(四)找准工作方向,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具体指导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召开局务会议学习《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重要内容,明确统计法治在统计改革发展中稳根本、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制定年度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坚持统计法治与统计业务并重,强化统计执法监督检查与统计调查工作的协作配合;坚持统计普法与统计执法并重,提升统计普法针对性,以执法促普法提质增效;坚持统计诚信奖励与失信惩戒并重,组织信用学习宣传,营造“诚信统计光荣、失信造假可耻”的良好风气。
二、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建设,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围绕服务统计改革发展大局,积极统筹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一)切实加强党对统计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担任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局务会、专题会等学习法律法规,部署统计法治重点工作,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了解统计法治建设难点痛点堵点,探索研究解决方法。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讲话精神和中央重要统计文件、法律法规,全面部署领导干部学法工作,引领干部职工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统计改革、推动统计发展的能力。
(二)注重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依法统计能力的培养。部署开展2021年度统计领导能力专题业务培训工作,分期分批对各区党委政府领导、区政府职能部门和镇(街道)一把手,重点是2021年以来新到任领导,宣讲统计法律法规,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当好依法统计的带头羊、领头雁。组织本局新提拔和新任用干部进行宪法宣誓并领誓,促进干部树立宪法意识。部署统计法颁布纪念日“送法进企业”现场宣讲活动,提升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
(三)注重强化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执行中央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文件精神,围绕推动统计监督和纪律监督、组织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统筹衔接,加强对区、镇(街道)工作协调和统计监督结果运用。专题听取执法工作情况报告,研究统计执法人员不足、执法人员积极性不高“老大难”问题,探索将取得统计执法证、参与统计执法检查情况纳入本单位干部绩效考核系统。
(四)注重加强统计法治制度建设。审定《广州市统计局会议管理办法》《广州市统计局档案综合管理办法》《广州市统计局关于粤政易移动办公平台使用管理规定》等多项工作制度,为推进统计法治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三、全面推进统计法治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2021年全市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多措并举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出成效。
(一)依法履行政府统计职能。一是深耕统计数据质量。狠抓统计数据质量这条统计工作的生命线,部署做好各专业统计调查工作,以真实可靠的统计数据为推进广州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统计力量。二是深化统计改革创新。扎实推进电子台账、“统会融通”、专业批发市场纳统、数据生产要素统计核算、第三方支付数据应用等试点改革工作。加快推进服务消费测算课题研究、城市更新经济社会效益实证研究、现代物流与供应链专项课题研究、“两防”课题研究等重点项目。三是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深入推行镇(街)首席统计员制度,规范考核管理,组织统计技能大赛。四是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传达学习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持续抓好统计“智库”建设,利用信息化技术进行数据分析和数据挖掘,提供高质量分析报告和数据解读,以过硬的专业本领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落实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涉及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健全统计法治建设制度体系,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轻微统计违法行为免处罚清单,为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提供制度保障。
(三)全面落实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原则,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涉及全市统计工作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重大统计行政执法决定、中长期规划、大额度资金安排等重要决策事项,由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或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引入法律顾问专业力量,为行政决策把好审查关。
(四)坚持规范文明执法。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和跨部门联合抽查机制,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完成对164家企业单位的统计执法检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开展统计执法前法律事务告知,确保统计执法行为由2名及以上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印发广州市统计行政执法文书示范版本,组织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强统计执法规范化管理。积极探索统计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根据新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在全省统计系统率先制定轻微统计违法行为免处罚清单,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培训和管理。调整全市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组织开展全市统计系统执法骨干业务培训,提高统计执法队伍业务水平。
(五)贯彻执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2021年全市共举办统计法入党校讲座15次。组织全市各级统计系统进一步传达学习典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通报文件精神,加强统计系统依法统计宣传。将统计法律规定和统计信用告知书汇编入广州市统计报表制度,派发广东省统计局印发的统计普法宣传手册36500份及我局编印的《以案释法》宣传单张10万余份,落实统计调查对象普法全覆盖。联合国家统计局广州调查队制作统计法宣传视频,在北京路步行街、流花展览中心、珠江新城花城广场播放视频。组织统计法治宣传月集中普法宣传活动,在黄埔区组织“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送法入企”现场普法宣传活动,加强对社会公众的统计普法宣传。
(六)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以广州市统计局网站和“广州统计”微信公众号为主要窗口,以统计数据分析和解读为核心,不断拓展统计信息公开内容、优化统计信息公开的质量。2021年,我局共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新闻发言人出席发布会,解读主要经济发展统计数据,回答社会公众关注的相关问题;共发布统计信息新闻主题近130个,各新闻媒体播发超450篇次,在“学习强国”广州学习平台共发布统计信息新闻57篇;办理依申请公开45件,按时办结12345政府服务热线转来的工单220件,为12345热线知识库更新34条知识点。
(七)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与制约。贯彻执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21年共完成4件政协提案会办件回复工作,其中重点提案1件,目前3件已办结,均获得满意回复。自觉接受行政复议监督、司法监督、专项监督等,保障和支持审计等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2021年,本单位未出现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情况。
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近年来,我局大力推进法治建设,依法治统工作取得一些成效,但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法治建设工作要求,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
(一)对企普法宣传效果待提升。虽然我市持续加强对企业的统计普法宣传,但从日常工作及监督检查情况来看,仍然有部分企业单位统计法治意识不强,对统计工作配合度不高,不依法履行统计义务。这与我市统计普法形式较为单一、普法深度不够,统计执法威慑力不足、典型案例教育少,企业不重视统计工作有关。
(二)统计执法监督力量待加强。我市统计系统没有设置专门的统计执法机构负责统计执法工作。自2017年国家统计执法证改革以来,受申报要求高影响,统计执法持证人员数量大幅减少。面对不断提高的行政执法规范化要求和越来越重的统计执法任务,执法人员业务不专、力量不足的问题逐步凸显,一定程度上影响统计执法监督效能的有效发挥。
五、2022年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夯实统计法治根基,有效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断提升统计治理法治化水平,以统计法治护航统计高质量发展。
(一)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持续推进全市统计法进党校全覆盖,提升领导干部依法统计能力。加强以案释法,线上线下相结合,扩大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力度,在动漫视频普法上实现突破。把握统计开放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宪法宣传日等关键时点,开展现场法律宣传与咨询活动。持续普法与集中普法相结合,逐步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知程度。
(二)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监督。组织深入学习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文件精神,严格落实统计执法责任制,加强对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督导考核,切实提高全市统计系统查办案件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强统计人员执法业务培训,提升非专职执法人员综合业务素养。建立专业人员参与执法检查联动联调工作机制,增强统计执法权威性。积极组织人员申报统计执法证,稳定壮大执法队伍,推进统计执法工作常态化开展。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统计法治制度。根据上位法的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需要,及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重点完善执法检查、统计信用管理等统计执法监督各环节的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