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登录
  • 无障碍

  • 微信

    • 关注•广州统计微信公众号
  • 手机版

    • 关注 · 广州市统计局网站
  • 长者助手

  • 网站支持IPV6

一分钟了解“四上” 企业如何申报入库

发布时间:2024-04-20 来源:本网 字体:【

Q1什么是四上企业?

“四上企业”是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有资质等级的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

Q2纳统的意义是什么?

“四上”企业入库纳统,是企业发展实力的体现,有助于国家及地区准确掌握经济发展形势,为制定更好的经济发展政策提供科学决策依据,便于政府职能部门为企业提供更精准的服务,推动企业发挥更大作用,实现更大发展。

Q3企业要准备什么呢?

详见申报指南。


申报指南

申报时间

2024年月度审批时间

2月

2024年1月25日前

3-12月

2024年每月5日前

2024年年度审批时间

第一批

2024年11月20日前(具体时间待国家文件规定)

第二批

2025年1月3日前(具体时间待国家文件规定)

备注:1.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其他五千万元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无年度审批;

       2.工业、批零住餐业、服务业无12月月度审批

二、申报专业与类型

分专业

月度

年度

2024年2月月度审批

2024年3-11月月度审批

2024年12月月度审批

工业、批零住餐业、服务业

1.新开业;
2.规下升规上。

1.新开业;

/

1.新开业;
2.规下升规上。

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投资

1.新开业;

/

备注:工业、批零住餐业、服务业专业“新开业”和“规上转规下”两种审批类型的主要区别在于企业开业投产的时间是否在上年第四季度之后,目前以企业首次缴纳增值税的时间作为判断依据;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投资专业不论何时成立,符合条件入库时均以“新开业”纳入。

三、申报条件

(一)工业企业

本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累计达2000万元的工业企业法人。

(二)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

本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累计达以下标准的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

批发业     2000万元

零售业     500万元

住宿业     200万元

餐饮业     200万元

(三)服务业企业

本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达以下标准的企业法人(或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非企业法人):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500万   

社会工作

500万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00万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000万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000万

教育

1000万

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

1000万

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1000万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000万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000万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000万

卫生

2000万

(四)建筑业企业

广州市内注册成立的具有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且主营业务为建筑业的建筑业企业法人。

(五)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

有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法人。

(六)其他五千万元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

计划总投资达50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其他法人单位。

四、申报资料

(一)工业企业

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

2.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3.最近一个月的利润表复印件;

4.最近一个月带有税务部门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能看到税务局网址);

5.《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

6.企业生产经营场地入口的实地彩色清晰照片(需有企业名称的挂牌),生产加工现场的设备彩色清晰照片(需能直观、准确判断企业主营业务活动的主要生产设备照片);

7.《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统统计数据真实性承诺书》;

8.新开业(投产)单位还需提供发展改革委(经信委或工信委)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9.“规下升规上”企业还需提供同期分月产值、收入数据;

10.如果是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还需提供在税务部门备案的财务会计制度报告书复印件,或执行会计准则制度情况说明;

11.新申报的工业单位若为战新企业,还需提供加盖企业和直管统计机构公章的战新产品彩色清晰照片及战新产品信息表,战新产品照片需附产品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战新产品名称、用途、技术标准及生产工艺等),同时提交电子表格版战新产品信息表;        要求

申报要求:

1.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2.利润表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应为同一期别且可显示全年累计数,如为季度报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应提供最近一个季度的利润表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利润表营业收入与增值税纳税表销售额保持一致,且达到2000万,若有差异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说明材料;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上需包含申报行业的主要业务活动,如不包含,需提供企业说明材料及商事主体公示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广州)截图;

4.现场图片要求:

(1)工厂大门照片中要有企业招牌名称和门牌号码;

(2)生产设备照片需为员工操作全景。

(二)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

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最近一个月的利润表复印件;

4.最近一个月带有税务部门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能看到税务局网址)。要求

申报要求:

1.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2.利润表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应为同一期别且可显示全年累计数,如为季度报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应提供最近一个季度的利润表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3.若利润表中营业收入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销售额不一致,需附申报企业说明;

4.因未缴纳增值税而缺少《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该表无法反映实际经营情况的企业,需提供补充材料;

5.若申报材料出现以下情况,需提供企业说明材料和商事主体公示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广州)截图: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不包含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

(2)申报企业名称中包含农业、合作社、供应链、科技、电子;

(3)申报行业代码为:5179(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5181(贸易代理)、5189(其他贸易经纪与代理)、5199(其他未列明批发业)和5267(机动车充电销售)。

(三)服务业企业

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证许可证)复印件;

3.最近一个月的利润表复印件;

4.最近一个月带有税务部门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能看到税务局网址);

5.《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小规模纳税人免此项);

6.证明本单位主营业务为服务业的说明材料:按营业收入所占比重从大到小顺序填写单位主要业务活动(填写格式为“名词+动词”或“动词+名词”的组合)。

申报要求:

1.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利润表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应为同一期别且可显示全年累计数,如为季度报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应提供最近一个季度的利润表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3.若利润表中营业收入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销售额不一致,需附申报单位说明;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上需包含申报行业的主要业务活动,如不包含,需要有单位说明材料及商事主体公示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广州)截图;

5.不能提供《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的需附相关证明材料。

(四)建筑业企业

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国家、省、市、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最近一个月带有税务部门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附列资料(表一);

5.其他辅助材料(合同台账、工程合同关键页等)。

申报条件:要求

1.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申报要求(修改):

2.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经营范围为建筑业;

3.建筑业资质证书不得超过有效期。

(五)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

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

申报条件:

1.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若至申报时,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仍在办理,可提交说明材料;

3.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广州)经营范围前三项未包含“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经营”等字样,需提供有房地产开发相关税费为企业纳税主要税种的缴税凭证,新成立的单位可提供购地凭证;

4.未领取三证合一证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需上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及社会诚信服务凭证;

5.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过期需提供申报单位说明。

(六)其他五千万元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

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证明项目计划总投资的材料:审批核准备案文件、购置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

4.证明项目开工的材料:基建、有安装工程的设备购置项目提交立项文件、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复函或施工合同、现场开工照片。

申报条件:

1.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现场开工照片须包括现场已动工实景,施工铭牌或显示项目相关信息的围墙、招牌等;

3.未领取三证合一证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需上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及社会诚信服务凭证;

4.没有营业执照的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供机关、事业单位的法人登记证书(或者三定方案)复印件。

五、申报流程

企业提交资料后,将经过区、市、省、国家四层审批,最终经国家统计局审核通过后,由各区统计部门通知企业按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规定,定期通过联网直报平台上报企业相关数据。

各区统计局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方式  

荔湾区统计局

81876871  

越秀区统计局

83262822 

海珠区统计局

 34387819 

天河区统计局

38624334

白云区统计局

36305049、86187379 转 40或44分机号

黄埔区统计局

82378455  

番禺区统计局 

84619622

花都区统计局

36899069

南沙区统计局

39053709、

39912363

从化区统计局

87926158

增城区统计局

82713116 


附件下载
相关稿件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