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统计包括两个指标、三类人员。两个指标是指: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和从业人员平均人数;三类人员是指: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其他从业人员。
(一)从业人员期末人数(领会)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是指报告期末最后一日24时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该指标为时点指标,不包括最后一日当天及以前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
(二)从业人员平均人数(综合应用)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指报告期内(年度、季度、月度)平均拥有的从业人员数。季度或年度平均人数按单位实际月平均人数计算得到,不得用期末人数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