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黄先生
留言日期:
2021-01-05
主题:
关于房屋新开工、商品房销售 指标口径的疑问
内容:
尊敬的领导,在学习《统计年鉴》的时候有3处住房相关的指标口径不是很理解,特此请教:
1、表《4-21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2019年,按项目所在地分)》中,房屋新开工、施工、竣工面积,中住宅分项,是否包含保障房、人才房、安置房、福利房、回迁房等“非市场化商品住宅”?
2、如果包含,我该如何获取“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红本、市场化交易”(即通常所说开发商可以自己卖的房子)的住宅房屋的“开工、施工、竣工、销售面积历史数据”?或者,是否有保障房、人才房、安置房、福利房、回迁房这一类数据的面积指标,可以让我从总量中剔除,得到“市场化商品住宅”的数据?
3、如果包含,那比如保障房这一类,在销售端,是如何界定完成销售,计入“商品住宅销售面积”的?我的意思是,是“住宅取得产权证就移交给政府,并计入销售”,还是“分配名单确认即计入销售”?或者是其他的界定方式?
感谢,盼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