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2024年劳动工资统计年报和2025年
劳动工资统计季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反映非一套表单位经济发展情况,满足国家经济核算和宏观经济决策的需要,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和《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国家统计局抽取了部分非一套表单位开展2024年劳动工资统计年报和2025年季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与对象
(一)劳动工资统计年报
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I102-2表),调查对象名单详见“广州市统计局”官网本通知附件。
(二)劳动工资统计季报
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I202-2表),调查对象名单后续通知。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
(一)劳动工资统计年报I102-2表
报送时间:
2024年12月31日0:00—2025年2月20日24:00
报送网址:
https://tjy.stats.gov.cn/platform/page.html#/pc/internetLogin
用户名: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初始密码: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lwzb。
(二)劳动工资统计季报I202-2表
报送时间:
一季度季报:
2025年4月1日0:00—2025年4月15日12:00
二季度季报:
2025年7月1日0:00—2025年7月15日12:00
三季度季报:
2025年9月30日0:00—2025年10月15日12:00
四季度免报。
报送网址:
https://tjy.stats.gov.cn/platform/page.html#/pc/internetLogin
用户名: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初始密码: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lwzb。
三、填报注意事项
(一)从业人员按照“谁发工资谁统计(劳务派遣人员除外)”的原则统计,劳务派遣人员按照“谁用工谁统计”;工资总额按照“实际发放”的原则统计,什么时候发放、什么时候统计。
(二)从业人员指标以“人”为计量单位,工资总额指标以“千元”为计量单位,所有指标均须四舍五入后保留整数。
(三)统计指标解释、统计口径等详细内容请参阅《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相关培训课件请登录广州市统计局官网“统计业务--资源下载”栏目查阅。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落实《统计法》,安排一名专职人员(原则上要求负责财务或人事的工作人员)做好劳动工资统计年报、季报工作。
(二)有下属单位的,要督促下属单位及时报送年报、季报统计资料。
五、联系方式
附件:2024年劳动工资统计年报(非一套表)抽中样本单位
广州市统计局
2025年1月2日
附件: